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患者最高可获3万元医疗补助 
患儿家长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21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为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开展了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四川省是国家选定的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救助病种涵盖6大类72种先天性结构畸形,最高补助额度为3万元。
    救助对象 18 岁以下 6类畸形疾病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有些异常出生时即能发现,有些则在出生后一段时间甚至数年后才逐步显现。出生缺陷是一组疾病的统称,目前已知至少有8000至10000种。             
    先天性结构畸形是出生缺陷的一个大类,包括脑积水、神经管缺陷、唇腭裂、多指(趾)等常见疾病。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多数常见先天性结构畸形可以通过手术进行治疗,患有先天性结构畸形的儿童如果在出生后能够及时获得救治,一般愈后效果较好,可以像正常孩子一样生活、学习和工作。
    救助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临床诊断患有精神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
    ■年龄18周岁(含)及以下。■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
    ■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上述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3000元)。
    定点机构 包含我市中心医院
    2018年,我省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共有10家,分别是: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四川绵阳四○四医院、广元市中心医院、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资阳市人民医院。
    申请须知监护人通过定点机构申请
    患儿法定监护人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向基金会提出救助申请,并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审核,获得受助资格的申请人将收到《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受助对象回执单》,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提供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医疗票据及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届时详见资助告知书。
    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原件。
    2.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门(急)诊记录、住院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相关医学影像资料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3.经济状况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材料原件,或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定点医疗机构核查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