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市人社局发布我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即基准线)为7.5%。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三条线构成,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下线,这三条线分别对应企业工资增长的一般、最高、最低幅度的指导意见。今年的基准线为7.5%,比去年低0.5%;上线(预警线)为12%,比去年低1%;下线为3%,和去年一样。

    各类企业应当把企业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兼顾效率与公平,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

    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资水平又较低的,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一些。工资水平已经较高的,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一些。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并履行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等民主程序,职工工资可以低于下限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要适度调控其工资水平,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确需增加工资的,应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