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回引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在外广元籍人才带技术、带成果回乡创业发展,促进在外广元籍人才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广元本土发展优势。目前,该计划已全面启动实施。

    《意见》规定,此次人才回引的主要对象为祖籍广元或在广元出生、成长或工作过,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常驻广元,且目前在广元市外工作和生活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经营管理人才。同时,回引人才还需满足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处级、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可适当放宽),工龄5年以上且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等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回引人才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有意回广工作的人才,将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核、考核考察、研究审定和调动入职等程序回广发展。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将人才对口安排到市、县(区)相应部门单位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提任(聘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

    在《意见》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回引人才符合《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文件规定的,将享受编制管理、安家补助、工作补助、创新创业扶持、项目支持、政府荣誉、政治激励、培养培训、服务保障等所有支持政策。同时,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户籍办理、子女入学、档案管理、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也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以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为例: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每人8—3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和每人每月500—10000元不等的工作补助。

    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百企引才名校行”“归巢创业”行动等引才工程,全市刚性引进硕博研究生近千名,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8名、各类专家310名、29个科研团队来广创新创业,3.8万余名归巢人才回乡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