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即将举行。近日,成都市民李先生打进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询问我省“异地高考”的规定和具体流程。

  李先生询问,朋友的小孩现在成都外国语学校读高一,籍贯在浙江台州,出生后就跟随父母在成都读书。请问我省关于异地高考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程序流程有哪些?记者就李先生的问题询问了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我省出台的《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规定,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高考。

  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方案》要求,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四川省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包括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经初审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名单,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以及就读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