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讯 “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向灾区捐款捐物。截至5月27日16时,四川广元市财政专户共接收抗震救灾捐赠资金5473.803万元。对这些带着各地人民深情厚谊的救灾款,广元市财政部门使用了最规范、透明的管理方式,不论救灾还是重建家园,都确保救灾金的安全使用。
  广元市财政局对救灾款的管理、使用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优化明确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由党组书记、局长张丕忠对抗震救灾工作负总责,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晓春具体负责对全市相关救灾资金的分配提出意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全面掌握全市救灾资金的筹集和需求情况,在整合全市救灾、社保专款资金以及各类捐赠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拟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统筹安排和调度;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广元市救灾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将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捐赠资金的收入、拨付和信息统计,及时向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汇报接收捐赠的情况;三是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按照《广元市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将所有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全部纳入政府救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时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然后报市政府批准后专款拨付;四是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对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的接收和使用情况,通过《广元日报》和广元电视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向捐赠者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依法追究责任,以确保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和资金安全,保障救灾救济和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市财政局已派人对各县(区)的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灾情严重、使用救灾资金较多的青川县,市财政局派出一名副局长加强协调和督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