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反映,深圳一些学校发送给家长的材料中有关于深圳中考录取优惠措施,其中有一条荒唐的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4月19日《南方都市报》)
杨亚军:金融界高层子女高考加分很荒唐
以前,给省三好学生或体育特长生加分,可以理解;给少数民族或高科技人才子女加分,可以接受。但是给在深圳金融机构高管子女加分,就不知道是什么政策依据了。
查看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这种平等,应该是"基于能力的教育公平",即受教育者根据其公认的受教育能力决定其接受什么层次的教育。但是,深圳出台的这种加分政策显然侵犯了考生的平等权利。试想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可能会因为差一两分而在中招中被重点高中拒之门外,而深圳金融界高层子女,在中考中仗着父母从事的行业通过加10分而轻松过关,这公平吗?
该不该加分应由所有学生本人根据加分规定来争取。但绝对不能把父母从事的行业作为加分条件和加分依据,这是明显的歧视性行为。作为深圳金融界高层管理人员,子女中考成绩纵使不是很理想,他们也能通过交赞助费的形式到理想中的学校学习,为何还要通过政府规定来加分照顾?深圳的中考加分由谁制定?谁应该加分,谁不应该加分,这涉及到成千上万学生成长和政府公平对待市民的大事,一定要体现民意。如果政府确实要体现对金融机构高管人才的重视,可以适当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而不是让他们的事业惠及子女,这样对其他孩子是不公平的。
记得小时侯老师就教育我们:"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可是,在今天的教育中,却给孩子以这样一种直觉:"滴父母的汗,吃父母的饭,自己的事父母干。只要靠祖上,中考就能当好汉!"如果是这样,那应该是教育的悲哀与失败!
笔者认为,这项政策若继续施行,危害极大,势必造成价值缺失,社会不公,同时也会损坏行政决策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这样荒唐的政策,一定要三思而慎行。
张铁鹰:除了加分,教育部门还能优惠什么?
无论中考或高考,这些年不少地方一直实行着加分政策,这些政策,有的人们理解并给予支持,如给烈士子女加分;有的人们虽然不理解,认为其不公平,但总觉得可以讨论,如关于优秀学生的加分规定,有些人就认为应予取消。但像深圳这样由教育局下发红头文件,给金融高层人士的子女加分的情况,还真是少见。 因为这样的规定明显带有歧视性。
可就是这样一条近乎荒唐的加分政策,却已经实行了好几年,而且每年都貌似公正地执行着,先由各金融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加分名单,报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经核准后向社会公示。从每年只有五、六个人的子女能最终获得加分来看,这项政策其实是政府的一种谄媚,而不是教育局决策者一时昏了头。
教育局当初制定这样的加分政策,是在认真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扶植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是在以实际行动为扶植金融业发展做贡献。既然市政府要求各行各业都要扶植金融业,对于教育部门来说,其它的力量使不上,惟一看得见摸得着的优惠,就是加分了。这就如同有的地方要求教育局招商一样,没有招商的门路,为了完成招商任务,教育局只有牺牲公正的教育秩序,将优惠向一些“能人”的子女倾斜。
“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这样的政策实行的效果如何,外人不得而知,但从每年只有五六人享受到该项政策看,这项政策已经成为某些人手中挖掘、利用社会资源的砝码,必须立即取消,以维护教育公平。
王军荣:中考“加分”乱象该治理了
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凭啥能够获得加10分?挽留金融人材难道除了给其子女中考加分就没有别的方法?诚然,给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分有其历史原因,但却不能如此一年又一年的反复下去。
金融界高层的收入是相当高的,他们的子女即便是不能考取高分,他们也有经济能力让其子女进入理想的高中就读。相反,那些下岗工人的子女如果在中考中败北,恐怕只能与理想的高中说再见了。对于金融界高层来说,他们难道在乎这中考加10分吗?如果作一下调查,恐怕没有一个金融界高层是为了子女中考可以加10分而留在深圳的。深圳之所以成为深圳,正是因为海纳百川的缘故,如果只是想凭着中考加10分的蝇头小利来吸引人,那深圳与内地的一般城市有何区别?它的经济还能如此腾飞吗?在我看来,金融界高层子女中考加10分简直是给深圳抹黑。
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10分,是在拿教育公平作礼物,进行献媚。不仅不会受到欢迎,反而招致公众的一致非议。因为历史的原因,教育不公已经存在,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追求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公平。而中考加分的“正义性”直接影响着教育的公平性。
当然,深圳规定的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10分,只是中考加分乱象的缩影。河南信阳规定,女孩中考加两分;湖北省武汉市规定: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参加中考,给予增加5分的录取加分;石家庄市规定,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父母一方是中小学教师的照顾8分,父母双方均系中小学教师的照顾16分;福建省漳州市规定,自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审核公布的 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国家设置加分政策,出发点是为了促进中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因此,中考该加几分,取决于学生自身的努力,而不是取决于父母的身份、地位以及贡献等方面。
中考,一分之差,天壤之别。中考加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涉及到政府的管理理念;涉及到教育公平。中考加分应该进行充分的博弈。哈尔滨的中考加分政策是通过听证会定下来的。为何深圳和其它地方不学学呢?
别让中考加分,成为一道令人心酸的风景线;别让中考加分成为权力和金钱的比拚平台;别让中考加分加剧教育的不公。
朱海滔:不如给农民工子女加分
按照国家规定,能够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主要分两种:一类是体现自然属性,如少数民族、归侨、革命烈士的子女;另一类则是后天表现优秀的学生,如三好学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在各类比赛、小发明等竞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应该看到,这些加分政策是针对特殊人群实施的一种平衡政策,其根本目的是保障一部分特殊人群能享受到国家教育政策的关怀与爱护,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然而,近几年来,许多地方政府、行业或部门也都纷纷出台加分政策,什么给海归人才子女加分,给见义勇为者子女加分,给纳税大户子女加分等等,可谓五花八门,加分加得让人眼花缭乱。如今深圳市又冒出了“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中考,加10分投档录取”的政策,更是遭到许多家长的质疑。在这里,我们不否认,深圳市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某类人才的“尊重和关心”,但是这种让父母职业和身份惠及子女,使子女得到“隔代奖”的做法显然存在诸多不妥。
第一,与宪法的有关精神相违背。宪法规定: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就是说,只要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就应该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现在深圳市政府把父母从事的行业作为加分条件和加分依据,来分配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一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剥夺或者变相剥夺一部分人的受教育权,有违宪法的有关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不相符合。
第二,破坏社会的公平公正。社会公正首先就是起点上的公正,而教育的公平就是一种最基础的起点公正。有了教育公平,人们依靠自身的能力来改变命运,社会阶层就能进行有序流动,人们对于自身命运不会产生绝望,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地发展。有权有势人的子女本来就比普通人的子女享有更多的资源,能接受更为良好的教育。如果再在起点性的教育上给予优惠待遇,只能使这些人的子女更占尽一切好处,破坏教育公平,加剧社会的不平等。
第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如果让父母的职业惠及子女,这样容易在学生幼小的心灵里植下一种“身份优势”,产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妈”的观念。而对于普通家庭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他们本身所享有的教育资源就比较差,他们就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能考上好学校,如果让上好学校的竞争延伸为学生家长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的竞争,不但影响这些学生受教育的机会,也容易使他们心中产生自卑感。
第四,有损政府的形象。有网友认为,谁应该加分,谁不应该加分,这涉及到成千上万学生成长和政府公平对待市民的大事。有关人士指出,政府是保证社会公平的国家机器,如果政策只考虑少数人的利益,不但很难有益于社会和谐,也会极大地损害自身公平办事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笔者以为,深圳市这种给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分的政策,还是早点撤消的好!如果实在想营造拴人留心的环境,构建和谐深圳,还不如给众多上学难的农民工子女加分。因为设在深圳的金融机构总部和人才虽多,但为深圳建设作出贡献和付出汗水的农民工更多,他们代表着更大一部分利益群众,也是深圳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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