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市、县、乡三级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由市政府督办工作机构开展对此项工作的专项督办查督办,并建立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制度,4月底务必扭转工作落后状况,5月底全面完成补贴资金任务。到期完不成任务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工作检查。
二是强化宣传,务必形成声势。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在《广元日报》上对家电下乡的政策、产品及价格、销售网点分布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并将公告发放到家电销售网点。各销售网点按照规范化要求,设宣传栏,挂宣传横幅,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乡镇组织流动宣传车,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大造家电下乡富民惠民的声势,调动农村群众购买下乡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责任,务必完成任务。市财政将补贴资金按照农村人口户数分解到县区,县区将资金分解到乡镇,一级抓一级,上级促下级,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资金任务,到期完不成任务造成资金追减的,除追究领导责任外,还要与争取财政资金、项目挂钩。
四是简化程序,务必方便群众。各级财政、商务、税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群众购买家电提供及时便捷服务。财政部门主动走到工作台前,对基层销售网点不具备登录条件的,由财政所一并进行信息登录和补贴登录,尽量缩短补贴到户时间,确保15个工作日内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得到家电下乡补贴。大力开展以村为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组织农户集体购买,集体申领财政补贴,尽量让群众少误农时,少费波折。
四条措施实施以来,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出现了组织有力,宣传有力,措施有力的良好局面,一周时间内全市农户购置下乡家电产品325件,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19件,申报销售金额达136.6万元,申报财政补贴资金8.2万元。(提供:市财政局 编辑:党政公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