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
学习会上,赵湘江围绕为什么要修订《条例》、修改的重点内容和怎么认识新修订的《条例》等三个方面,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条例》作了深刻解读。最后,马华对进一步做好全市干部选任工作提出要求。他说,新修订的《条例》,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在干部工作中推出的第一个改革文件,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是新时期干部选任工作的总章程、总遵循,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选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坚定性,自觉把《条例》精神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切实做到用《条例》武装头脑、规范工作、抵制歪风、服务大局。要从严执行《条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坚定正确方向不动摇,规范程序不变通,严格纪律不放松。进一步鲜明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更加坚定地用这个标准去评价、识别、发现和使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管方向、政策、程序和人头,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的人手中。规范用人程序,把程序的实质要求一项一项做到位,严格执行不走偏。强化干部综合素质,既注重从制度和操作层面切实解决“四唯”问题,又从严干部教育锻炼,促进干部思想素养和能力水平“双提升”。落实从严管理要求,切实做到人选把关严、履行程序严、执行纪律严、查处问责严。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人才引进、选用和考评机制,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作用发挥好。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