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告
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决定,2013年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当天,停止公共娱乐活动,8时2分起,全省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船舶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四川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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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决定,2013年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当天,停止公共娱乐活动,8时2分起,全省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船舶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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