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3年2月4日中共广元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王桃和等同志拟提拔担任县级领导职务,根据《广元市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实绩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现进行任前实绩公示。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3260461,12380)、书面或当面反映。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2013年2月4日

    王桃和,男,汉族,浙江绍兴人,1962年5月生,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5月任凉山州会东县人武部政委,2005年9月至今任市委维稳办副主任(保留正县级)。拟任市委维稳办主任。

    王桃和同志担任市委维稳办副主任以来,牵头建立完善维稳工作机制,组织编写了《广元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范手册》、《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手册》,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健全应急处突机制,修订完善279个反恐防暴应急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组织开展维稳处突应急演练近十次。成功预防和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隐患,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各领域全面深入开展,为我市持续保持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云,男,汉族,四川成都人,1961年4月生,四川师范大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2月任朝天区委常委,2006年12月任市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3月至今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拟提名任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云同志担任市发改委副主任以来,先后分管产业、交通、价格认证、社会事业、医改、行政审批等科室工作。在委党组领导下,组织带领相关科室积极争取产业发展资金5000多万元,指导县区争取资金5000多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市企业发展;争取各类项目资金1.78亿元,为我市广元港等一批重大交通建设项目顺利开工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负责“挂包帮”工作中,协助2个帮扶村搞规划,帮助解决交通瓶颈制约问题,争取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资金800多万元。分管的价格认证工作2011年被省物价局表彰为先进。

    黄廷全,男,汉族,四川射洪人,1968年9月生,西南师范大学区域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文学学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月任四川工业学院汽车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2001年7月任苍溪县政府副县长,2006年11月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4月任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2011年8月至今任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拟明确为正县级。

    黄廷全同志担任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以来,主要分管人事、职教、安全和藏区免费职业教育(“9+3”)等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带领相关科室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常规管理,大力开展内务管理示范校创建活动,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创新推进办学模式改革,探索形成了“集团办学、特色发展、园区引领”的山区职教办学模式;扎实开展“依法从教、敬业爱岗”专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化、规范化;“9+3”工作顺利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分管的“国家培训”计划、藏区免费教育工作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创先争优工作获得市委表彰。

    李兴荣,男,汉族,广元元坝人,1966年12月生,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2月任利州区委常委,2007年7月至今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正县级)。

    李兴荣同志担任市财政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农业、经济建设、教科文、人事和采购中心等科室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带领有关科室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争取到位中央、省财政农业、经济建设、教科文等专项资金90多亿元,有力服务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财政改革,积极创新财政支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全市家电下乡产品兑现补贴资金1.77亿元,“三农”、教育、科技和文化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增长,我市被表彰为全国、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先进集体,“两基”工作荣获省委、省政府表彰,农业财政工作连续2年荣获省财政厅“一等奖”。个人2011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郑世红,男,汉族,四川剑阁人,1958年7月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任市审计局副局长,2009年12月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2月至今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正县级)。

    郑世红同志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以来,主要分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带领有关科室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竞争机制,强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避免了医疗资源浪费,提高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水平,国务院医改办给予充分肯定;主抓信息化工作,“银社互连”系统已有6家银行开通使用,我市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部分征收业务在全省率先实现银行代支代征;狠抓全市劳动仲裁机构标准化建设,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院率100%,近3年累计受理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56件,全市劳动人事关系整体和谐稳定。个人2010、2011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刘继洪,男,汉族,广元朝天人,1966年3月生,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月任朝天区政府副区长,2010年11月任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年2月至今任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副书记(正县级)。

    刘继洪同志担任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以来,先后分管森林城市创建、造林绿化、林业产业发展、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带领有关科室狠抓工作落实,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受到考核验收组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造林绿化、林业产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广元山区林业综合开发走在全省前列,核桃、油橄榄等重点产业的规模、产量、收入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分管的造林绿化工作先后受到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表彰,天保工程工作被省林业厅、市政府表彰。

    贺云,男,汉族,四川岳池人,1965年5月生,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11月任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2007年12月任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政委,2011年2月任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专职副书记,2012年4月至今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专职副书记。拟明确为正县级。

    贺云同志担任市城管局专职副书记以来,在局党委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三线”治理、除“四害”、“五乱”整治、健康教育、基础建设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组织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指导全市成功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1个、镇乡5个、村庄50个,2012年我市城区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再次顺利达标;加强对各县区卫生创建工作的指导,旺苍县、剑阁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经省爱卫办检查验收达标;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狠抓组织人事工作,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为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个人2009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