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01-17 06:08 来源:本站原创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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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月16日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两天半。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和“美丽广元、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广元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广元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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