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李波)日前,广元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0—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近两年来,市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两年来共接受群众咨询1328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782件,处理2747件,处理率9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1.41万元。 |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李波)日前,广元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0—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近两年来,市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两年来共接受群众咨询1328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782件,处理2747件,处理率98.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1.41万元。 |
川新备09-070014 蜀ICP备120113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