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记者   桂兰                                   

    1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元市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实绩公示办法》,规定所有新提拔拟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和平级调整担任关键岗位负责人,必须进行任前实绩公示。据悉,今年来,我市已进行县级领导干部任前实绩公示5批次83人。

提拔县级职务和平调关键职位
须“晒”业绩
    蒲国春,原苍溪县政府副县长。在市委最近一次的干部调整中,拟任苍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作为已任职10年副县级职务的干部,这次只是平级调整。按新出台的《实绩公示办法》规定,调整交流到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必须进行实绩公示,所以,蒲国春还是按程序在媒体上“亮了一次相”。
    像蒲国春这种情况,在已进行实绩公示的县级领导干部中,达到了半数以上。
    《办法》规定,新提拔拟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平级调整担任县区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协秘书长,市级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具有行政审批和监察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进行任前实绩公示。

公开“晒业绩、比贡献”
彰显用人导向
    7月上旬,在市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后,经过干部大会“海推”、考察、业绩公示等程序,33名干部被提名、任命为新一届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晒业绩、比贡献,让群众监督、评判,鲜明了市委重品行、重实干、重实绩、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新上任的市卫生局局长吴桂华深有感触地说。
    《办法》规定,实绩公示主要公开拟任人选的基层工作经历,前一级或现职级首任时间,以及德才表现和近3年来特别是现任职务上提出的工作思路、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实效等。
    “把干部的基层工作经历、前一级或现职级首任时间亮出来,体现了既看资历、又不唯资历的用人理念。”一位经过业绩公示的被提拔干部认为。“通过公开拟任人选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主要业绩,让干部相互比、彼此看,实现了上者坦然、下者服气。”


“申报、评价、公示”
实事求是评业绩
    “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作出突出贡献,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抗震救灾模范’。”原青川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开明,最近被调整担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对他的业绩公示,市委给予高度评价。
    “有没有实绩,不靠嘴说,要干给群众看,亮给群众评。我们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一位拟提拔人选说。
    《办法》规定,实绩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既定性、又定量。实绩公示同干部任前公示一起,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公开。

业绩不实、影响任用
一律“拿下”
    《办法》规定,公示期满后,组织部门对公示期间接到的有关群众反映和举报,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影响提拔或调整的拟任人选,市委不予任用或暂缓任用;无群众反映和举报,或群众反映和举报经调查不影响任用的,正式予以任用。
    目前,在已经公示的83名干部中, 82名已按程序任用,1名干部因实绩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查实,取消了其拟任人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