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位拟任人选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市正县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市委决定,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位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产生拟任人选。

一、竞争职位
(一)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二)广元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三)广元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二)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男应当在51周岁以下(196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应当在47周岁以下(196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熟悉所竞争职位相关工作;
(五)党政群机关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含市委提名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任命的正县级领导干部)、市属事业单位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管理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竞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规定的年龄条件,即不超过45周岁【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近5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竞争市广播电视台台长人选应为中共党员。

三、初始程序
(一)个人报名。根据公开职位个人报名,填写《竞争职位报名登记表》。个人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8:30-2011年6月30日18:00。
(二)资格审查和职位调剂。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少于5人的职位,市委组织部将在征得报名人本人同意后,进行职位调剂,调剂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仍不足5人的,取消该竞争职位。报名人可根据情况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入下一步竞争程序。
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人员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属竞争人选的取消竞争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解释。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3263103、3262690、3262890)。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8:30-18:00
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市级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市委组织部报名,其中,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3262690)报名,报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的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3262890)报名;县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县(区)委组织部报名。
各县区联系电话:
苍溪县:5225000
剑阁县:6600982
旺苍县:4202195
青川县:7201426
利州区:3263508
元坝区:8725316
朝天区:8621054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