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4时20分,蜀门南路汽车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在勘查现场和检查肇事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时,发现摩托车没有刹车痕迹,驾驶员身上还散发着浓烈的酒精味道。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他进行了检测,结果是血液酒精浓度为16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肇事行为。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做进一步的检查,以确定其是否为醉酒驾车。
据了解,醉酒驾车肇事的人叫马万友,当天他参加外甥婚宴喝了啤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行至蜀门南路汽车站路段与一辆人力三轮车相碰撞。
据悉,如果马万友醉驾肇事行为得警方认定,他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禁驾。
目前,广元交警正对此案犯罪嫌疑人马万友以取保候审形式作进一步的调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