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球、全国物价因素影响,广元也受到较大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市物价局统计,1至10月,我市城区CPI同比累计上涨3.9%。从全市来看,食品上涨10.5%,居住类上涨2.2%,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上涨2.1%,娱乐、教育及服务上涨1.6%。物价的大幅上涨,增加了城乡居民尤其是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生活成本,其基本生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物价上涨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我国经济增长多年成高速增长趋势,现在经济持续升温,往往伴生通胀问题;二是我国对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加快,由此拉动了成品油、天然气等价格相继上调;三是受气候和自然灾害影响,全国粮、油、肉、蔬菜、糖、棉等农产品价格均呈区域性、季节性、结构性价格波动;四是今年全国相当部分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人工工资及成本推动了价格上涨。
从我市自身因素来看,一是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全省处于相对较低的地位,而支出方面相对较高,一低一高造成CPI系数增速较快,影响较大;二是我市近几年来经济高速增长,在全省位居前茅,灾后重建投资很大,需求很大,因此带动了相应商品、服务价格攀升;三是我市属边远地区,日用工业品甚至相当部分农副产品需从外地购进,受输入产品成本价格传导影响,长期以来整个市场物价涨幅较高、波动较大。
但与全国物价涨幅相比,我市的物价涨幅还处于一个温和可控的区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16条和省委省政府8条对物价调控的措施,结合广元实际,已经出台了《关于控制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紧急通知》,明确了采取保障供应、强化监管、增加补贴等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从源头上抓好生产的供应保障;二是抓好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抓好价格监测、预警和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价费环境的治理工作;四是从流通环节,市场体系方面做好工作;五是中央、省、市出台的措施办法,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努力,抓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市上还建立了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新对策,把工作抓好。
值得一提的是,市委、市政府在调控物价工作中,始终把困难群众的生活放在第一位。比如对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是全省21个市州中第一个发放的,而且发放的总额度超过了广州、武汉等发达城市。这充分说明了市委、市政府民生为先、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
目前,国家和省、市的系列价格调控举措已取得明显成效,农副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初步遏制,部分品种价格已经有所回落。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努力下,广元的物价会稳定在一个合理的空间,困难群众生活不会因物价上涨受到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