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根据“国十条”,今后中国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测算未来三年学前教育需求和供需缺口。

  “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当前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的重大决策,一定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好这场攻坚战。”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说。

  根据“国十条”,三年行动计划将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份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地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根据2009年的统计,全国幼儿园共有13.8万所,在园儿童265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1%。中国还有将近一半的适龄儿童未能接受学前教育。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2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这位负责人认为,“国十条”突出强调了学前教育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未来中国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还会采取多种措施来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在将近一半没有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当中,大多数在中西部乡镇地区,国家将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的学前教育网络,努力扩大农村的资源,并且形成县、乡、村三级的网络,使农村的孩子有学上。

       针对幼儿园收费问题,“国十条”同时也提出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加大对民办园收费的监管力度。完善备案程序,实行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十条”从机制体制上制定四方面措施,促进学前教育教师的队伍建设: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要按照规定的配备标准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逐步配齐;落实工资、职称等方面的待遇。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完善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此外,按照社会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国十条”还提出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办法,这方面要特别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障;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

  据悉,中国计划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5年内完成对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