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成都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简称“指导线”)。指导线明确: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5%,基准线为12%,增长上线17%。

    因地震灾害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阶段的企业职工,前两年都没有提出增长幅度指导标准,今年首次提出其职工工资增长率不低于3%左右。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工资增幅也应在5%左右。

  效益较差企业在岗职工增长5%左右

    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2010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建议增长率比去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分别为增长基准线12%(2009年11%)、增长上线17%(2009年16%)、增长下线5%(2009年4%)。

    “成都市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3,2010年成都市预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0,比去年预计增长近3个百分点。”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说,为了让职工工资不会随着物价的上涨而下降,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原则上应保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将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确定在5%左右。

    因地震灾害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阶段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应不低于3%左右,保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垄断高薪行业工资不宜再增长

    根据工资指导线,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的情况下,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原则上可以确定在12%左右。

    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较快增长,年度工资水平可相应较快增长,但是企业工资增长不宜过快,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也不宜超出当地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过高,增长幅度长不宜超过17%这个增长上线。

    对于工资水平过高及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各类公司,其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应确定在基准线以下。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已超过成都市2009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职工工资水平今年不宜再增长。

    企业工资增长根据指导线合理确定

    工资指导线公布后,企业与职工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指导线就是商议工资增幅的一个参考标准、指导标准。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在指导线的增长下线和上线区间内围绕基准线,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合理确定工资增长;非公有制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增长基准线,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自主决定工资分配及增长。

    “现在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个制度在各类企业建立后,工资指导线起到的作用就比较大了。”有关负责人说,指导线的各类标准,都是依据物价水平、经济发展状况确定的,工资协商有一个参考增幅标准、指导标准,才能更科学地指导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幅度。

    反响:指导线在涨工资并不见涨

    在某家家私公司就职的客服经理高小姐,现在每月2600多元的工资,这个标准与三年前她刚进单位时相比,变化不大。

    “指导线是规定企业每年都应按照增幅调整工资,但是老板一般都会调整。”高小姐说,这几年公司营业额每年都有一定的增加,但是员工工资基本上原地不动,“每年国家都在说职工工资涨幅多高,但怎么我就没有感觉到呢?”高小姐对此十分纳闷。高小姐说,不仅她的工资几年不变,她周围的朋友几乎也没有变化,“除非职位上升了,工资才可能变化。”

    有关劳动专家说,由于工资指导线没有硬性规定,难免有企业会想方设法减少或降低职工工资待遇标准。他认为,工资指导线要起到作用,必须有相关的法制配套办法,或者像最低工资标准一样,成为一个硬性的规定,这样员工工资上涨才不会是水中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