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对用狂妄无知践踏法律的李公子,相信法律自会给公众一个说法。但是,在这场由权力跋扈所导致的“校园悲剧”中,作为“受害者”的河北大学却一点都不给力,反而动用官方权力强制将学生变为“沉默的羔羊”,既不可理喻又荒唐至极。我认为,校方禁声后的“集体沉默”,实质上就是“助纣为虐”的前戏,最终换来的只会是无休止的“李刚门”,法律界把这一现象称之为:纵容犯罪。
河北大学无理由的下达“封口令”,个中缘由不得而知,但是仔细推敲一下,还是可以略见一二:
推卸责任,急于脱干系。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书记任国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这起事故中学校是受害方,对女孩的死无须承担责任。作为领导,任书记的话更具有官方意见的性质。当学生的生命权益遭到暴力侵犯,校方非但没有及时采用法律手段为受害者“讨说法”,反而跳出来首先为自己诉苦,急于推卸责任。作壁上观,将学校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是畸形“大局观”走火入魔后的官场毒瘤,更是对学生生命的麻木不仁,何其悲也!
畏惧权力,讨好地方。“我爸是李刚”,不仅是李公子敢于公然挑衅法律的资本,在河北大学的推波助澜下,更有可能成为替李公子逃脱罪名的“护身符”。据媒体调查,李公子的父亲李刚,正是河北大学所在辖区——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在李局长的地盘搞翻李少爷,一来显得不厚道,二来确实没那份勇气,万一李大人搞个“秋后算账”那还了得。在权衡利弊关系之后,不如选择将沉默当作人情。殒命于车轮下的花样年华,却“死无对证”,何其悲也!
危机公关,被和谐。在我看来,这是“集体沉默”最具可能性的真相,也符合“官场江湖”的规律。儿子撞了人,做爹的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何况自个还身居要职。再者,由于工作上的关系,李局长与河北大学估计也是老交情,这回打打招呼走走关系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不看僧面看佛面,李局长的危机公关,河北大学还是得掂量掂量。犯罪既成事实,一切掩饰都只会是徒劳,最好的方法就是集体沉默,双方都不得罪。正义被和谐,良知被掐灭,何其悲也!
无论法律的最终裁决如何,河北大学纵容犯罪都已经是既成事实。作为一所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高等院校,责任不仅是为社会输送具有专业技能的知识分子,更在于培养具有良好道德、诚信守法的社会公民,“敢说真话”是最基本的衡量标准,“禁言令”显然与之背道而驰。学生连说真话的权利都没有,“社会主义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从何谈起?
如何让学生说真话,河北大学应该多学习浙江大学。2009年的“欺实码”事件中,浙江大学组织学生说真话,讲真相,最终将肇事者胡斌推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河北大学,请你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