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的状况,广元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从严查处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超速50% 吊销驾照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50%至70%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未划设中心线和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50%至70%的,处3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划设中心线和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50%至70%的,处5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超载20% 罚款2000元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不足20%的,处300元罚款,记6分;达到2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客运单位两年内有两次上述情形并受到处罚的,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000元罚款。

   酒后驾车最少罚300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记12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无证驾驶拘留15天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开车打手机记2分罚100元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