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李人志,曾用名李仁志,男,1957年生,原系窑街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年5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28日被逮捕。解亚玲,女,1959年生,原华亭煤业集团公司驻兰州办事处职员,系被告人李人志之妻。2009年8月9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9月1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9年5月期间,被告人李人志在担任华亭煤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和窑街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解亚玲收受37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0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解亚玲参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98万元。而被告人李人志、解亚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914万元,二人不能说明并证明其来源合法。
2003年至2005年,李人志在华亭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期间,帮助朱某承揽到该集团马蹄沟煤矿绿化和道路修建等工程,收取朱某人民币6万元。李人志调任窑煤集团董事长后,如法炮制又为朱某承揽窑煤集团三矿总采车间修建工程和拆除竖井设备工程,收取其人民币20万元。
2007年初,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王某欲承揽窑煤集团位于兰州市安宁区的某小区住宅楼工程,送给李人志10万美元;并于2009年清明节前,又送其10万欧元和7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侦查机关将涉案款项追回。
2007年,甘肃省某建筑公司项目承包人吴某承揽了窑煤集团新兴小区3栋家属楼工程。为了感谢李人志以便能够承揽到窑煤集团其他工程,吴某在得知李人志有在海南购房的意思后,于2009年春节,在海甸岛御景名城为其选好一套房子后,吴某将事先准备好的人民币10万元交给李人志,李人志用此款交了购房首付款。同年2月,为了继续支付李人志的房款,吴某又筹集了人民币45万元,将钱送到李人志家中。2009年五一期间,为交房子尾款,吴某将事先准备好的人民币5万元交给李人志夫妇,由李人志妻解亚玲用此款交了房子尾款及其他费用。
2006年至2008年,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吴某,通过李人志帮忙,承揽到窑煤集团部分住宅小区外墙粉刷工程。为了感谢李人志吴某先后三次送给李人志人民币16万元。
2006年,甘肃武威某建筑公司参加窑煤集团天乐小区住宅楼工程的招投标,为了能够中标,该公司经理任某,给李人志送了一张存有2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李人志从该工行卡中取出10万元后,将卡退还。后经李人志帮忙,该建筑公司承揽了天乐小区3栋住宅楼工程。2007年底,任某以拜年为名,送给李人志一张存有5万元的农业银行卡。2008年4月,经李人志帮忙,该公司承揽了窑煤集团天乐小区防洪堤工程。
2007年3月,闫某通过李人志帮忙,承揽了窑煤集团新建住宅窗户安装工程。为了感谢李人志,2009年春节期间,闫朝辉与解亚玲电话联系后,到其家中将人民币5万元交给解亚玲。事后,解亚玲将此事告知了李人志。
检察机关还查明,从2006年7月至2009年3月,甘肃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共有14名由正科级升至副处以及副处升至正处级的干部。李人志先后收受他们近40万元“感谢费”。
李人志收取财物最大的一笔是,2007年底和2008年5月,平凉某服装专卖店徐某为与窑煤集团做服装生意,徐某从2008年至2009年先后四次,将金砖11块、金条2根,送给李人志。价值人民币159万多元。
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始建于1958年的大型煤炭企业,2008年重组成立的股份制大型能源企业。该矿区位于兰州市连海经济开发区,东距甘肃省会城市兰州107公里,交通运输便利。公司共管辖窑街、海石湾、天祝三块煤田,探明地质储量5.51亿吨。截至2009年6月末,集团公司建成27个工业生产及多种经营、后勤服务单位,现有员工15498人,资产总额51.22亿元,名列全国煤炭工业100强。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李人志当庭表示全部认罪,法院将择期做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