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续几天都在外吃饭,选择的饭店大多就是在漳州一路、闽江二路附近,饭店都不错,可是总是在结账的时候没有给我开具发票。”近日,有网民在青岛新闻网社区论坛上发帖子反映此事,并把有关图片发到了网上。饭店不开发票的情况是否普遍,为什么饭店不愿意开发票,监管部门对此是怎么说法呢?早报记者调查了此事。

    组团支持“开票族”

    网友“失物森林”在青岛论坛上发帖声称,因为单位可以报销一些餐费,去年年底凡是去饭店吃饭,必要发票,但是没有要成一张。“失物森林”还专门总结了一些饭店不开发票的3种伎俩:不开发票就打折,给消费者打打折,或者是加送可乐;声称发票用完了,说过一段时间就能办理;甚至还有的饭店开了一张可以换发票的证明。

    这个声讨饭店不开发票的帖子一经上网,就引来34名网友跟帖发言。网友“枯叶蝶舞”说,东海路上一家火锅店,基本每次都说“不要发票,给省些钱,也就少个几块钱。”另有一些小店就不说了,都是手撕发票。网友“小猪baby”说,香港花园一家酒店,从第一次开始,没有一次要发票成功,每次都说刚用完,下次补。网友“ sharon_6867”说,自己每次都是使用同一个办法来对待饭店,拿着发票来结账,不然就不结账。

    网友“彼岸风度”说,根据税法,商品标价中已经包含税款,如果大家在消费时遇到不法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欢迎大家积极举报,或者拨打税法热线12366,举报有奖。不少网友纷纷发帖子来支持 “开票族”,也呼吁有关部门来查处不开发票的酒店。

    想开发票有点难

   
情况一 自家没发票 别处借来用

    连日来,早报记者走访了市区10多家饭店,结果发现有4家在开具发票上“很不情愿”。3月4日晚上8时30分许,记者4人赶到了四方路的来顺烧烤店。在消费了87元后,随后向店方索要发票,大约五六分钟后,女店主交给了记者90元的定额发票,上面印着的“隆昌盛饭店”的字样,正是隔壁酒店的名称。女店主解释,他们店里没有发票了,她拿来的发票是正宗的发票。

    情况二 不满10元拒开发票

    3月5日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了云霄路的商记牛肉拉面馆,记者点了一份8元大碗牛肉拉面。“给我开一张发票。”记者要求,女收银员说,10元钱的饭菜不够开发票的标准,记者又要了5元的凉菜,交完钱后,女收银员干脆把饭店的收费小票交给记者。

    情况三 不给开发票 只有收据

    3月6日上午11时30分许,记者与同事一起赶到了章丘路的河间驴肉火烧店探访。记者点了4个驴肉火烧、两碗驴肉汤,合计是34元钱。“你给我开一张发票吧。”听到这句话后,女服务员表现出很为难的样子,“我们是小吃店,无法开发票。”记者坚持要发票,火烧店经理刘某赶过来解释,他们店每个月的营业额要在5000元以上,税务部门才能给办理发票。“我们刚干了一个多月时间,我们的店太小了,办不下来这一块业务。”随后,记者跟刘某聊起天来,他告诉记者,自己以前在外地开饭店,都是使用机打发票。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刘某给记者开具了一张收据,“春节前,很多单位来我这里订驴肉礼盒,他们都是要的收据,照样能报销。”刘某说漏了嘴,这家饭店已经开了一段时间了。在刘某跟记者聊天的五六分钟里,先后来了三拨人,大约消费了200多元钱,就算是按照这个标准算,一个月下来也已经超过了刘某所说的5000元的标准了。“你不给开发票,这样不违法吗?”记者问,刘某说,他已经给开了收据,这样总比给假发票好一些,他认为这不是违法。

    不开发票是想偷税

    为什么酒店不愿意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呢?昨天,一家饭店的负责人老李向记者介绍了其中的猫腻,现在青岛餐饮业缴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估税,就是按照饭店申报的营业额来每月缴纳固定税费;另外一种是采用机打发票,按照发票总额来收取税费,发票越多,税费也就越多。据介绍,餐饮业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合计大约是7.5%,也就是说每提供100元发票,酒店要大约缴纳7.5元钱的税费。

    “估税的情况,饭店要向税务部门购买发票,每本工本费是5元钱,超过定额税费后,要加收一定的税费;而机打的发票,因为是跟税务部门联网,税务部门会及时监控,有些饭店为了逃税,也就是采取一些小恩小惠来尽量少开发票。”

    为什么出现一些酒店提供其他单位发票的情况,老李告诉记者,一些饭店遇到了非要发票的较真消费者,又不想多缴纳税费,只得借用其他单位的发票,甚至使用假发票来糊弄消费者。

    百元餐饮发票是假冒 定额发票只有10元、20元、50元三种

    酒店不开发票,监管部门对此是什么说法呢?市南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餐饮业的发票分为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两种。定额发票分为10元、20元、50元3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餐饮定额发票中没有100元的发票,酒店出具的100元餐饮定额发票都是假的。

    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含10元)以上,无论消费者是否要求开具发票,收款方必须逐笔开具发票;消费者一次消费10元以下,收款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收款方必须开具,不得拒开发票。 餐饮业成不开发票“重灾区” “市民就餐时,遇到酒店不开发票、开具假发票、借用其他单位发票的,都可以向我们举报,当场举报或者事后举报都行。”记者了解到,去年市南区地税局接到了160多起发票投诉,市北区接到了79起发票举报,在这些举报中,有关餐饮业的占到了一半以上,餐饮业已经成为不开发票的重灾区。

    市南区地税局征管科工作人员介绍,餐饮业要缴纳营业税等税费,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实质上就是在偷税,这也是税务部门要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目前餐饮业不开发票的3种伎俩,最常见的是开具收据,声称下一次就可以补开发票;其次是提供假发票,有的会提供外地发票;第三就是会拿其他店家的发票来搪塞消费者。 拒开发票请你举报 “市民举报拒开发票的单位,查实后还将获得奖励,我们也提醒消费者要及时索要消费发票。”昨天,市南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根据规定,对拒开发票和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的,税务机关将处以最低1000元罚款。消费者举报饭店拒开发票和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的,经查实,税务机关将给予举报人不低于票面金额2倍的奖励,但最高不得高于10000元。奖励金额不足50元的,给予50元奖励。对使用假发票的,税务部门处以最低10000元的罚款,经查实,每案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