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8月31日,(湖南)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行为。这次行动查处的重点包括: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行为、民警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民警对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查处存在失职失责行为。

    省公安厅表示,将严肃查处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行为,严肃查处民警以他人名义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行为,严肃查处民警以投资入股、入干股等形式间接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行为,严肃查处民警亲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休闲场所的行为;严肃查处民警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通风报信、包庇袒护、说情开脱等行为,严肃查处民警接受娱乐休闲场所当事人钱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吃请、娱乐、旅游等行为;严肃查处民警对辖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现象不查处或查处不到位,致使辖区黄赌毒现象泛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失职失责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将分为两个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由民警及其家属自查自纠,4月16日至8月15日为集中整治,届时,省公安厅将组织50人暗访督察组,对相关违纪情况进行重点督察。民警及其配偶、子女,民警及其配偶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将成为督察组摸底排查的重点对象。

    这次专项行动将按照“宽严相济”原则进行:民警在4月15日前退出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且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主动向所在公安局纪委说清问题的,一律免予责任追究,不主动说清问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民警在4月15日前退出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但以往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主动说清问题的,一律减轻、从轻处理,不主动说清问题的,根据违法违纪事实严肃处理;民警顶风违纪,4月16日以后仍然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的,或为娱乐休闲场所黄赌毒活动提供保护,接受娱乐休闲场所当事人钱物的,一律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亲属4月16日以后仍然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和涉嫌黄赌毒活动的休闲场所的,对该公安民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失职失责导致辖区黄赌毒现象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