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开车轧伤后与肇事司机的朋友发生口角,袁常亮在医院将对方打倒,导致对方不治身亡。昨天(1月13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在开庭审理此案时,被控故意伤害罪的袁常亮满不在乎的认罪态度引起了检方强硬回应,检方建议从重判处其死刑。

  袁常亮今年30岁,此前曾因寻衅滋事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先后两次被判刑,半年前刚刑满释放。昨天他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检方指控,去年7月14日,司机项某开车轧伤了袁常亮的左腿和左脚,交警认定袁常亮没有责任,要求项某带他到医院看病。在大兴区人民医院的急诊大厅里,与项某的朋友滕某发生争执后,袁常亮朝着对方头部拳打脚踢。滕某完全没有还手之力,很快就被打倒。袁常亮又朝着倒地的滕某猛踢了几脚。看到滕某的精神状况还比较正常,项某将滕某送回了家。两天后滕某病情恶化,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去年7月24日死亡。

  袁常亮否认自己曾故意朝滕某的头部猛踹,“是他打我,我只是下意识地抗了两下”,袁常亮说他打人是“出于人本身的自然反应,这就好比是老鼠见了猫,能不跑么?”。庭审过程中,袁常亮的态度一直表现得满不在乎,他称,“以前有前科,并不代表现在就是坏人。我不觉得我的行为有多么恶劣”。

  检方称,袁常亮刚出狱不久,就因为一点小的口角大打出手,而且是在救死扶伤的医院里、在众多医生和病人的注视下,其行为非常恶劣。虽然滕某并非当场死亡,但证据显示滕某死亡是袁常亮造成的。“袁常亮的认罪态度非常不好,始终强调出于本能,因此建议法庭对他从重判处死刑。”检察官对袁常亮庭审中的态度强硬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