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民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城乡低保对象资金发放和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全力做好低保资金发放工作,务必于12月30日前,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一次性将2010年1季度城乡低保金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同时要求各县区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重残重病人员、地震遇难者等特困家庭,深入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让城乡低保对象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据悉,此次发放金额达6700余万元,将在12月30日前发放到我市全部城乡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