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省检察机关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实施“计件反腐”、“末位淘汰”,引起社会关注。记者8日下午就此采访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李晋华,李晋华回应:“从未下达过办案指标,也没有提出过‘计件反腐’或‘末位淘汰’,我们一直注意防止和纠正搞办案数量攀比的错误思想和做法。”
李晋华说,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制定的反贪治腐总方针是“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增强效果”。“稳定数量”是要求办案数量保持稳定,不能大起大落;“提高质量”是要提高有罪判决率、提高实刑的判决率,防止和减少错案和瑕疵案件;“改善结构”是要突出查办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同时对情节恶劣的、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坚决依法查办,对案值很小、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增强效果”就是克服单纯就案办案思想,改进执法方式,讲究办案策略,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晋华介绍,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立案1818件2384人,立案件数、人数同比基本持平,其中,大案、要案数量和起诉大案数、要案数同比均有上升,撤案数和不起诉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
“在当前刑事政策、案件管辖、办案力量以及犯罪态势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每年案件数量保持一定规模是必要的,下降幅度过大就可能不太正常。”李晋华说,对反贪工作的考评,河南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办法进行的,包括立案、起诉、判决、案件质量、办案安全等共八项标准。李晋华说,“河南省检察院没有另外再制定考评标准,对反贪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处于落后状态的单位,我们坚持做到有督促、有检查、有问责,但从未实行过‘末位淘汰’。” (记者曹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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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并且把数量规模建立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之上,用提升侦查素能和办案水平来保证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