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
近年来,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初步构建了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消防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滞后,社会基础、设施基础、力量基础和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新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加,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形势紧迫。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是科学发展前提和保障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强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加强消防工作,努力为我市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一、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消防法》,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把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在“重大危险源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挂牌督办、新闻公示曝光、部门协作联动、消防监督整改的长效机制,实现依法治火。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抓好消防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齐抓共管,夯实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
二、强化保障投入,努力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逐年加大对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性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尤其要抓住灾后重建机遇,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新建城市和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高起点、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步到位,不能再欠新账。对过去由于忽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遗留下来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快补救进度,逐项及时解决,力争尽快达到国家标准。
三、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消防部队应急处置水平。消防部队要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消防部队提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战斗力,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以消防部队为主、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力量为辅、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全面覆盖城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动演习,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速、协调有序、控制有力的应急机制,增强灭火救援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