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正当人们欢庆祖国母亲六十华诞之际,家住汉阴县双坪乡松林村吴某却故意扬言进京制造事端,终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汉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吴某1985年2月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批准逮捕,后因证据发生变化被取保候审。二十余年来吴某以“冤枉被关”为由,先后百余次以书信和赴省进京等方式上访,四次威胁要制造爆炸案,系公安部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

  2009年10月1日上午8时33分,吴某给汉阴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打电话称:“我的诉求得不到解决,我马上到北京,会做一件大事让全国都知道,让你们难堪”。吴某不听公安局长劝阻,说完便挂断电话。局长接到吴某的电话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作了汇报。省公安厅接到安康市公安局的报告后,经过认真分析排查。确定吴某打电话是在陕西境内,立即指示省厅行动技术总队、宝鸡市公安局、西安铁路公安局、眉县公安局全力配合,汉阴县公安局迅速抽调十名警察前往宝鸡,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于10月1日下午16时30分在眉县将吴某抓获归案。

  吴某到案后,对给公安局长打电话、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定:吴某给特定的人打恐怖电话,又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阅兵式即将开始的特殊时期进行传播恐怖信息,后果严重,遂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了吴某。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通讯员张顺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