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学校要么公办,要么民办,不能穿着公办的外衣,又按民办学校方式进行高收费。市教委昨日发出通知,对公办学校参与的社会力量办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公办”、“民办”身份不能清晰的学校,将停止明年秋季招生资格。
近几年,我市一些区县对公办普通中小学进行了办学体制改革,有的将公办中小学转制为社会力量办学,也有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导致“公办”“民办”难以分辨,一些学校借机进行乱收费。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市将停止审批一切学校改制。对于已批准的改制学校必须严格做到“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办学,不能与公办学校混同办学,必须做到“四独立一分离”,即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
从本月起,市教委将加大查处力度,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改制学校,必须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的学校,将取缔公办学校的参与资格。学校由民办学校独立举办,或将学校直接归属参与的公办学校,明确为公办性质。
市教委表示,自今年秋季起,我市拟用两年时间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后明确为民办学校的,要落实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将学校的资产过户到民办学校名下。公办学校作为民办学校的参与者,可依法取得合理回报,但不得抽调和挪用民办学校的资产。
市教委此番还明确了对改制学校最后清理期限,在今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有关法律法规彻底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2010年秋季将停止招生。 (记者 汤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