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
2009-10-20 05:22 来源:广元新闻网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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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 (2009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广元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对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应对各类挑战、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奋力推动“两个加快”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切实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市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省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聚精会神抓发展、齐心协力促和谐,经受住了抗击“5·12”特大地震灾难等一系列严峻考验和挑战,创造了发展和建设的显著成就,彰显了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我市党的建设同所肩负的重任总体上是适应的,但也存在着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与党的性质和宗旨不符合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不够解放,理论水平不高;有的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党员民主权利落实不到位,调动党内积极性不够,执行力不强;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快灾后重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尤其是处理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强;有的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不同程度存在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和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基层、脱离群众,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只讲索取回报、不求奉献付出,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不强,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力,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懒散萎靡、实绩平庸;有的党员干部面对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繁重任务,缺乏持久作战毅力,存在厌战畏难情绪,干事创业激情不高、信心不足;个别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和中心任务的实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六个坚持”指导原则、“四个着眼”目标要求和完成六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两个加快”大局和“提速加快、又好又快”主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的建设要紧扣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总结运用近年来特别是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党的建设经验,广泛深入开展“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名干部一个标杆”主题实践活动,以深化理论武装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努力,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加快灾后重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把各级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加快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执政骨干队伍,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强、服务群众强、凝聚人心强、促进和谐强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锋队,达到“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名干部一个标杆”目标,为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推动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运用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导向和体制机制,不断把学习实践引向深入。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灾后重建、应对金融危机、应急管理、舆论引导、群众工作、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本领。 (二)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的现实课堂。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倡树感恩文化,深入开展“三心一弘扬”、“感恩自强谋发展、立足岗位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挖掘红军文化,传承红军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干部队伍”活动,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干部培训“四项联动”改革和县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数字化管理,推行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坚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推动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坚持在推动灾后重建、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解决复杂矛盾中考察干部、识别干部、使用干部,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埋头干事特别是经过多岗位和关键岗位锻炼的干部,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符合贫困山区和地震重灾区实际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构建覆盖平时督查、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定期分析、提拔考察于一体的立体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崇尚事业、追求卓越、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 (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无记名公开推荐、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两推一述”产生考察人选等多种提名方式,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探索差额票决。坚持和完善统筹公选、竞争上岗等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注重从提名、推荐、考察等干部选任源头和关键环节入手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统筹整合干部资源,倾斜配置灾后重建和发展建设重点部位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乡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统筹推进领导班子正职、新提任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干部任职交流,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不同地区之间干部的交流力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灾区、艰苦地区、复杂环境、项目建设一线和信访等特殊岗位接受锻炼,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四)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深化开展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充分运用“12380”专用举报系统和书记、市长、部长信箱等监督形式,拓宽干部监督举报渠道,形成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群众监督网络。实行干部警示提醒谈话制度。完善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健全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对县区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完成重大工作任务情况的巡视。坚持新提拔干部试用期、廉政承诺上岗、“一对一”任职谈话等制度。加强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探索完善干部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持续深入做好灾区干部关爱工作。重视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符合贫困落后地区实际的人才工作机制。围绕推动灾后恢复重建、统筹城乡发展特别是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加快低碳经济发展需要,组织实施智力援助争取行动、专家服务搭桥行动、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行动、优势产业聚才行动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行动。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开展“广元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广元市文化奖”、“广元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功勋奖和特别贡献奖”等评选表彰活动,落实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相关优惠政策,激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和服务广元。 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夯实推动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堡垒 (一)建设以高素质带头人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班子。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转业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选拔村(社区)干部,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多渠道选配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免备案管理制度。选好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企业董事长。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运行定期评议分析制度,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坚持市、县区联动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活动,把评选表彰与提拔使用相结合。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力度。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强基层干部尤其是乡村干部的培训。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 (二)加强党的组织、工作和凝聚力覆盖。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应急条件下组织恢复、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基层组织建制,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行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和在专合组织、产业园区、产业链重点环节、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等模式,在县以上党委成立党工委,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等工作。围绕灾后重建,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灾区重建、服务灾区群众、凝聚灾区人心、促进灾区和谐的作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统筹推进农村、街道社区、“两新”组织、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总结宣传援建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开展创先争优和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以深化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四强”型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示范基层党组织建设、“部门帮建促科学发展、党员帮扶促民生改善”活动,在农村深化开展“万村党建富民、建设美好家园”行动,在城市深化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在街道社区深化开展“百千万”行动和推进“五大体系”、“三有一化”建设,在“两新”组织中深化开展“三心一推进”活动,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突出做好在“两个加快”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工人、农民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和做好在高知识群体中、“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整合党员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落实生产一线党员党校规范化培训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突出抓好流动党员管理,加强“12371”服务党员平台和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服务党员工作。创新党员发挥作用机制,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充分发挥党员在灾后重建中“带头重建家园、带头恢复生产、带头承担重任、带头帮扶群众、带头维护稳定”的作用。 (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着眼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在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共建、共享、共促。通过探索推行“村居联建”、“村企联建”、“产业联建”等党组织共建联建模式构建城乡基层党建组织保障机制,通过发挥城市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的物质帮扶、信息支持和智力服务等优势构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机制,通过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活动构建城乡基层党建联动互促机制,形成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覆盖城乡的条条为主管理和条块共管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为基层组织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推动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内在活力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完善常委分工负责制条件下县区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严格坚持“四个服从”,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积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保障党员主体作用和民主权利。全面推行基层党务公开,推行党内情况通报、公示等办法,带动落实政务、村务、居务公开和村(居)民民主议事等制度。建立县以上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旁听、党员评议、社会评价等制度。坚持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普通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搭建党委委员、党代表特别是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平台。改革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坚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和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公选”,扩大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开展机关、企业、学校、街道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 (三)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来自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等制度办法。深化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严格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 (四)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落实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推动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一)坚持真情为民,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帮(乡)村、干部帮户”工作,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蹲点、定期下访、定期接待群众上访等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注重分析网络舆情,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和加快民生重建项目建设,切实解决涉及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 (二)大力崇尚实干,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崇尚实干贯穿到党工作的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个特别”和“三个正确对待”,自觉崇尚事业、追求卓越。领导干部要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对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紧抓不放、抓出成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崇尚事业、追求卓越”为主题的治懒治庸治散治慢专项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力,信心不足、畏难退缩,安于现状、实绩平庸的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力戒空话套话。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牢记“两个务必”,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深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健全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面向群众改进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畅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督查督办、效能督查和问责。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严格执行中央、省委要求,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配置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灾区党员干部形象。 (四)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领导班子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不准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五)加强党性修养,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生活锻炼,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在应对危机、完成重大任务、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等危难关键时刻考验和检验党性。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营造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的良好风气。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创新教育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坚决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格执行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 (二)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查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加大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廉洁重建、阳光重建。加强对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责任分工意见,严格考核奖惩,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坚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四)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公正司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八、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一)完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党委(党组)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县区委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县区两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切实保障党建工作经费,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二)健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认真总结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着重健全党的建设“五大制度体系”。加强领导班子运行制度体系建设,健全领导有力、决策科学、作风民主、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健全理论培训、实践锻炼、严格要求、关心爱护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建设,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健全组织覆盖、作用发挥、队伍建设、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大党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承诺、述职、评价、追究”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定期述职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用足够时间和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积极配合抓好党的建设。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健全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建工作薄弱、存在问题较多、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不好的党组织,要追究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的责任,同时要追究上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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