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资料图)
著名主持人方宏进被捕了!前日傍晚,石家庄有人打进热线称:原央视主持、现上海卫视主持人方宏进前两天在河北邢台被抓了,是因合同诈骗的事。前日晚上10时左右,记者从石家庄同行处得到证实:方宏进确实于日前在河北邢台被捕,关押于河北省隆尧县看守所。据悉,被捕原因是方宏进涉嫌诈骗河北省隆尧县华龙面业有限公司(今麦郎生产商)100万元。不过,在归还了100万元后,方宏进已于本月14日被警方取保候审。
借100万元拒绝还款河北被捕
前日,有报料人告诉记者,方宏进被抓了。记者立即在网上查询发现——2009年10月13日深夜,有网友在百度贴吧发帖称“据说方宏进被抓,有一位河北省邢台市的朋友说,方宏进被抓进隆尧县看守所了,是不是真的,最近有没有人看见他。”
昨日,《河北青年报》记者从邢台市公安局政治处拿到了一份标注为“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情况介绍”的文字说明。在这份说明中,邢台警方表示,就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诈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一案,犯罪嫌疑人方宏进已到案,随后他将赃款全部退还,且认罪态度较好,邢台隆尧县公安局依法对方宏进取保候审。这是警方首次就传言做出的正式回应,明确方宏进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在这份通报中,根据警方给出的案情介绍:2006年2月,方宏进找到华龙公司要求为该公司做电视剧植入式广告,双方签订了广告合同,2006年4月,华龙公司依约向澳卫公司汇入100万元现金,但澳卫公司未能如约。2008年1月,华龙公司将澳卫公司起诉至隆尧县人民法院。隆尧县人民法院将该案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移送隆尧县公安局。经该局立案侦查,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2008年6月,隆尧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方宏进上网追逃。
2009年10月,方宏进被隆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方宏进到案后,将赃款全部退回,且认罪态度较好,隆尧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方宏进取保候审。
曾因拖欠800万借款被起诉
无独有偶,记者在某保健品生产商无锡健特生物2006年年度报告上发现这样的内容:2005年4月13日无锡健特与方宏进签订协议,同意方宏进于2003年12月20日到期的800万借款延期至2005年5月31日止归还,但到期后方宏进仍未归还,为此,无锡健特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6年2月22日,一审判决无锡健特胜诉,判决方宏进归还无锡健特借款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06年3月方宏进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6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方宏进上诉,维持原判决。截至2007年2月末,无锡健特已收到方宏进归还借款800万元。
东方卫视称方宏进早已离职
有消息称,方宏进于2006年离开东方卫视,他的同事透露,离开原因与经济问题有关,据了解,当时不少法院的传票直接寄到了单位,令电视台十分困扰。总编室主任周先生表示,他还没有听说该事件,所以不方便发表任何评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离开东方卫视已经有些年头了,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个人行为,与台里无关。”至于当时是否因经济问题离开,是“和平分手”还是被辞退,周先生表示需要详细了解后才能回答。
老同事证实方宏进已离婚
前晚,记者联系上东方卫视的著名主持人骆新。骆新是方宏进多年的朋友,两人曾经在东方卫视的《东方夜新闻》中担任评论员,对于方宏进被“抓”,骆新颇为吃惊,“不会吧?前不久我一个朋友还见过他,他好像还在做生意。”骆新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应该是今年5月份吧,我在北京出差,遇见了一个朋友,他告诉我在杭州的一个浙商的商务会议上还见过方宏进,不过听说那时候他好像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情绪有些低落。”骆新说这就是他最后一次听到关于方宏进的消息。记者询问是否能够代为联系方宏进,骆新却表示自己也很久没有联系上他了,“2007年我在新疆时,有朋友联系上他,那时他仿佛在香港正在和朋友喝酒,据说那时和妻子离了婚。”
白岩松不知情很震惊
记者昨天早晨致电央视主持人白岩松。白岩松曾经和方宏进一起在央视评论部共事。对于老同事的被捕消息,白岩松首先感到震惊:“是吗?我不知道呀。”他随后表示,“他曾经是我的同事,但早就离开了央视。”但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是否现在还有联系时,白岩松未做表态,而以“对不起,我不清楚情况,也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挂断了电话。
方宏进简历
■1961年6月10日,方宏进出生于天津。
■1986年起在深圳大学管理系当教师、系副主任。
■1991年,他在北京电视台参与制作并主持了《18分钟———经济与社会》栏目
■1992年7月进入中央电视台《观察思考》。1994年方宏进加入《东方时空》,1995年参与创办并长期主持《焦点访谈》。
■2003年方宏进加盟东方卫视,当时肩负卫视新闻评论员、大型早间节目《看东方》制片人及总策划三重身份。他在东方卫视还曾担任频道总策划、《今日新观察》节目评论员、《中国经营者》《深度105》《创智赢家》的主持人。
■2006年底,方宏进与东方卫视“和平分手”。(据《成都商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