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0月15日电(记者 叶建平 吴晓颖)四川大学15日正式出台《关于坚持“高质量、多样化”原则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意见》,对外宣布“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该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以多样化”。
据介绍,《意见》是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规律、特点和实际,确保毕业环节的质量而制定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各学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基本要求和实施细则。
根据《意见》,今后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设计),也可以是反映学生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与专业相关的作品、设计、调研报告、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取得的成果、在报纸杂志发表的优秀文章等。各学院要组织专家,对多样化的毕业论文(设计)制定规范要求和评价标准,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意见》还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建设,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参照《四川大学关于学术(学位)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道德规范,并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行为的审核提出具体办法。
另外,教务处每年将组织专家以计算机辅助审查和专家复审等多种形式进行抽查。四川大学各学院和教务处将严格执行《四川大学关于学术(学位)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中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的处罚规定。
据了解,为保证多样化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教学要求,四川大学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将对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指导教师对学生诚信品质的培养要求和各学院对指导教师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制;二是制定各种类型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比如:作品的形式和数量,竞赛的种类和成果的等级等;三是制定各种类型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办法。包括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评分标准,答辩要求,成绩评定办法等;四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始的时间、各阶段内容、最终完成时间、成绩评定时间和档案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