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故意杀人等11宗罪,案情复杂将审3天
昨日上午9时,作为重庆“打黑除恶”系列案的开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南川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刘钟永等2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刘钟永等人被指控犯有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1项罪名。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将开庭审理3天。
武警荷枪实弹“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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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早晨7时,大批法警进入法院,并以3:1的警力配备提解被告人。7时30分,14辆警车拉起警笛奔赴法院。
为了进入审判庭,所有的参加庭审人员必须经过由持五六式冲锋枪的武警站岗的法院门口。进入法庭大楼前,得进一道安检门,然后由工作人员持电子设备进行全身检查。在第一审判庭门口,还有4名警察以及2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护卫。
为防止庭审中意外事件,三中院还联系120急救车在庭外待命。
30页起诉书宣读1小时
公诉机关,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庭审现场,对22名被告人的起诉书宣读了50多分钟。在庭审开始前,公诉人带入场的近1米高的起诉材料。
在30页的起诉书里,检方指控的罪行有11项。
22名被告人均为南川本地人,主要被告人刘钟永曾先后两次入狱,总共在监狱内待了4年,并有一次被拘经历。
- 部分罪状
KTV杀人案
2008年3月26日晚,被告人刘钟永等20余人在南川区东方市场“单行道”KTV唱歌喝酒。次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龚川认为同在该处唱歌的被害人聂道华歌声大,刘钟永说“这人还装大,搞他”,随后被告人郑新等人持腰刀等对聂乱捅乱砍,龚川等人亦上前对聂殴打,随即逃离现场,聂经抢救无效死亡。
非法开矿瞒报矿难
2007年5月以来,被告人刘钟永在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韦家湾水井沟处开设一小煤窑,未经办理开采手续非法从事煤炭开采。2008年5月22日上午,该煤窑发生垮塌事故,工人张隆中、李小洪当场砸死。事故发生后,刘钟永等人隐瞒事故真相,分别赔偿张、李亲属15万、16万元私了。(记者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