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精简为40个 改革中涉及调整撤并的机构29个

  根据昨日公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此轮改革的特点可概括为“一个突出、一个体现、九大亮点”:“一个突出”即突出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一个体现”即体现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九大亮点”即建立“大城管、大交通、大文化、大建设、大水务、大林业”和“统一城乡规划”、“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科技与信息化”体制,涉及9个大的政府工作部门。此举可谓迈出了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关键一步。

  此轮改革中涉及调整、撤并的机构共有29个。调整后,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从49个精简为40个。此外,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广州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有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将保留4个撤销1个。

  议事协调机构调整

  1.将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入市政府办公厅,在办公厅内设机构加挂牌子。

  2.将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并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加挂牌子。

  3.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加挂牌子。

  4.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广州市民防办公室,挂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5.撤销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食品安全牵头协调工作由市卫生局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牵头协调工作由市经贸委承担;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牵头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本版文/表整理:记者周祚 实习生曾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