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邢利宇)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二十一日在此间发布《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白皮书中指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人口频繁流动,导致新疆民族构成及分布格局发生变化。中国其他五十五个民族都有成员在新疆定居生活,城镇多民族混居状况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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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说,新疆民族众多,生活着维吾尔、汉、哈萨克等五十五个民族。二OO八年,新疆总人口两千一百三十点八万人,其中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一千二百九十四点五万人,占全疆人口的百分之六十点八。截至二00七年,百万以上人口的民族有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十到一百万人口的民族有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一到十万人口的民族有六个。其余民族人口不到万人。
白皮书指出,新疆自古多民族聚居,今天生活在新疆的各民族都是历史上先后移居而来。汉族是较早进入新疆地区的民族之一。汉朝末年,汉人在新疆各地已形成大分散和各屯田点小集中的分布格局。清朝统一新疆(一七五九年)后,组织满、蒙古、锡伯、达斡尔、汉、回官兵移驻新疆。十九世纪后期至二十世纪前期,许多俄罗斯人、乌孜别克人和塔塔尔人进入新疆并留居。一九四九年,新疆共有十三个民族成分,呈现以维吾尔族为主体,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混杂居住”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受市场导向作用影响,以上学、工作、经商、务工为主要目的自发、自愿人口流动,在新疆城乡之间、北疆和南疆之间、新疆和内地之间频繁增加。新疆的民族构成及分布格局发生了变化:
一是民族成分增加。除基诺族外,中国其他五十五个民族都有成员在新疆定居生活。二是各民族人口数量普遍增加。一九七八年到二00七年,全疆人口最多的维吾尔、汉、哈萨克、回等四个民族人口分别增长了百分之七十四、六十一、八十一和七十八。三是各民族传统居住地的本民族人口比重不断下降。南疆喀什、和田和阿克苏三地的维吾尔族人口占全疆同族人口的比例,由一九四四年的百分之八十四点六下降到二00七年的百分之七十一点五;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哈萨克族人口占全疆同族人口的比例由一九四四年的百分之八十三点四下降为二00七年的百分之七十六点八。四是城镇多民族混居状况更为明显。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增加。乌鲁木齐市有五十二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例由一九七八年的百分之十八增长至二00七年的百分之二十七。
白皮书说,六十年来,新疆各族人民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形成、发展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这既是新疆发展进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