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七一”前夕召开会议,研究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考核工作的新要求,意味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被贯穿于干部考核工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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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关于“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的要求,为切实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中组部从2004年开始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下称《地方考核办法》),并选择浙江、四川和内蒙古三个省份进行试点。《地方考核办法》,初步构建了一套全新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的方式主要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其中,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均为创新环节。而针对实绩分析,《地方考核办法》也列举了细致的指标体系。2006年中组部正式下发试行《地方考核办法》,并在近年来地方领导班子的换届考察中得到了普遍运用。
在试行《地方考核办法》取得良好效果后,2007年中组部又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并在部分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试点,积累了重要经验。党的十七大后,中组部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着力研究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经中央批准,2008年底又在天津、广东、宁夏等9个省区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商务部等29个国家部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年度考核试点。试点范围在地方和国家部委中进一步扩大,人民日报社、中国红十字会等非行政机构也被纳入了试点范围。
为了使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得到不断提高,中组部本着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在试行的基础上又对考核办法做了进一步扩充,并下发各地各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在试行《地方考核办法》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过程中,坚持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加强对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察,切实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水平。
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从破题到试点,从小范围试点到普遍试行,考核内容不断完善,考核方式不断改进,考核民主不断扩大,一种以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为鲜明特色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实践中逐渐形成。(记者董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