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波) 9月7日至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市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对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

    在四天的培训中,由市中院派出的五位法官结合理论与长期从事审判工作总结的经验对参训人员系统讲解了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民事诉讼法、民法、刑法、执行和大调解格局等方面的内容,并采用大量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教学,使得教学更加浅显易懂。中院还特别安排了优秀人民陪审员交流自己多年来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各位学员通过培训,对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法、刑法、审判程序,取证原则,以及一些具体的法理法条有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认识。

    此次培训,提高了我市人民陪审员执行和调解的能力水平,增强了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了对法院的监督意识和对自身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使之能在审判事业中继续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