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近月来,旺苍县采取了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三种方式,开展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落实活动,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县共计检查企业198家,发出整改指令书30份,行政处罚书5份。共排查一般隐患558处,已整改558处,整改率达100%;较大隐患84处,已整改80处,列入治理计划4处, 排查重大隐患2处。
 
  单位自查。各部门、各企业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逐一摸清底数,登记建卡,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全面治理,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部门检查。县安监、煤管、公安消防、交通、规划和建设、水利、农机、技监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别对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商贸企业、防洪度汛、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障生产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政府督查。县政府从安监、煤管、公安消防、公安交警、交通、规划和建设、水利、农机、技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各企业的自查自改活动进行抽查、督导,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是否存在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采取强制措施,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做到不疏不漏,不讲情面,不留死角,确保了督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