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同学偷了朋友的手机,丢了面子,她带领其他4个同学,在一家宾馆设起了“公堂”,用威胁、甩耳光、手机拍裸照等手段强行逼供。

    2日,记者从余姚法院了解到,倩倩等5名未成年少女分别被判刑。

    倩倩,余姚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

    2008年8月7日晚上,倩倩、小惠等人一起去唱歌。晚上11点,她们先行离开了。

    没过多久,小胖打电话给倩倩,说朋友手机在唱歌时不见了,让她帮忙找下。

    一圈问下来之后,大家都说没拿,倩倩开始怀疑小惠拿了手机,因为问她时吞吞吐吐,说不清楚。

    同学偷朋友手机?这让倩倩感到很没有面子。第二天下午2点许,她把小惠叫了出来问话,但小惠一口否认。

    倩倩决定给她一个教训,打电话叫来了4个朋友,“带”着小惠来到了一家宾馆。

    一进入房间,5个人开始打小惠的耳光,可小惠还是不承认。

    “还不承认,就脱衣服拍照。”一个人提议。5个人脱了小惠的衣服拍裸照。小惠还是不肯承认。

    这让倩倩等人很生气,她们决定要点零花钱,于是强迫小惠打电话借钱。可小惠没借到钱,她们就抢了小惠的手机,逼其承认偷手机,这才让小惠离开了。

    回到家后,委屈的小惠向父母哭诉,随后报警。经鉴定,小惠因耳膜受伤而构成轻伤。

    一个月之后,警方相继将倩倩以及其他4个同伙分别抓获。

    在法庭上,倩倩听到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忍不住哭了。

    据了解,其他4个人也被判处2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等。 (来源:钱江晚报 通讯员 祝文权 记者 施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