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宁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治安管理,从8月5日起至10月30日,南宁市开展一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项行动,对于纠集流浪乞讨人员对过路群众进行强讨硬要的组织策划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南宁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行动实施方案,从8月5日起至10月30日,民政、公安、城管、卫生、残联、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将联合开展全市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项行动。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8月5~31日为宣传及集中整治、救助管理阶段;9月1~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10月1~30日为长效管理阶段。

  该行动将重点对市区主要街道及人口比较密集的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市场、公园、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和街道十字路口、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段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救助对象包括:需要救助和符合救助条件的乞讨人员、流浪儿童,无依无靠的智力障碍者、精神病患者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人员。

  各城区、开发区将做好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告知、引导及护送工作。将需救助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护送到市救助站和各福利、指定医疗机构。对停留在机动车道上向机动车车主乞讨或索要财物的,对进入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乞讨影响交通秩序的,胁迫、诱骗、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进行乞讨,以及纠集流浪乞讨人员对过路群众进行强讨硬要的,要依法予以打击,对组织策划者,应追究法律责任。(南国早报)(记者唐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