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8月27日电(见习记者 沈文剑 通讯员 朱燕 李志军)浙江宁波男子罗某,俨然成了当地公安机关头牌“名人”,11年间“报到”了8回。这一次犯科竟是“铁面无私”拳打亲叔叔所致。
2009年8月10日,酒后微醉的罗某到宁波镇海区蛟川街道某理发店,恰巧其叔父在店内和他人聊天说话。由于叔父和父亲之前有纠纷,罗某就认为叔父是在讲他已去世父亲的坏话。脾气一向暴躁的罗某,便不分青红皂白,冲入店内拿起木凳砸其叔父,最后造成对方受轻伤。
据了解,罗某一直是“大事”不犯,小偷小摸不断,十一年间竟到公安机关“报到”八回,基本上每年“进宫”一回。1998年、2000年、2003年分别因为盗窃、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被治安拘留15日,2004年、2007年又被行政拘留15日、10日,2001年、2005年分别因为妨害公务、故意伤害被劳动教养两年、一年三个月。
2009年8月25日,宁波镇海区检察院对罗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再次批准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