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强化征缴 严控支出
定点医疗机构的趋利性将进一步受限
8月25日,在五届市政府85次常务会议上,市长马华要求:避免基金支付风险,确保老百姓得实惠。要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强化医保基金征收,严格控制医保基金支出。会议同意市劳动保障局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按照权利与义务关系相一致的原则,确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到位。对拖欠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其职工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切实坚持对定点医疗机构招标准入与末位淘汰制度,通过强化竞争机制和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对定点医疗机构弄虚作假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从严惩处,对住院医疗费用超控制总额和指标的费用及弄虚作假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并从严惩处。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同一参保人员二周内同一疾病再次住院率控制在2%以内,同一参保人员(不分病种)一个年度内二次住院率控制在12%以内,具体控制比例由医疗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约定,定点医疗机构超过协议约定比例的人数,按定点医院全年人均次住院统筹基金费用标准在年度控制总额中扣除。同时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作为其次年住院统筹基金控制总额、医疗费用控制指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指标核定的依据。定点医院滥用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