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一刀切”标准界定引争议
昨(25)日有消息称,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在网瘾的界定上,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40小时标准一出,立即引起热议,有人认为如此搞“一刀切”实在不科学。 “单纯用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就判定上网成瘾,这种界定方法欠妥。”重医附一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蒙华庆认为,上网是否成瘾最重要的指标应该是心理状态,即看此人是否有不可控制的上网欲望;另外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上网目的,即是出于工作需要还是完全为了满足一种快感、欲望。 在临床医学实践中,“网瘾”人群包括青少年和成人,青少年比例高达八成。不过,蒙华庆认为,七成青少年并不是真正上网成瘾。“青少年往往会在得不到认可、找不到自信、得不到关怀的情况下自卑,而上网游戏,成了他们逃避现实的出口。他们并未真正成瘾。” 不过,也有人认为,40小时的标准非常合适。重庆陪都药业股份公司总经理、重庆医药商会会长唐良平称,从常人角度来讲,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按照每周上网时间40小时即为上瘾这个界定标准,成瘾者每天上网时间长达6小时,除了睡眠时间和必要的生活时间,成瘾者已无其他时间可支配。“不论是青少年还是成人,从学习和工作角度来说,都适用于40小时这个界定标准。”(记者 王德利)
“网瘾”标准之低惹人联想 笔者是在看了一则报道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染上了“网瘾”。据报道,参与制定网瘾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的一名专家说,“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而且,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每周上网40小时就是网瘾,这瘾也太容易染了吧?以笔者为例,上班时必须上网,在家也时常上网,这样一算,每周上网时间至少在60小时以上,标准的“网瘾”!可我怎么觉得,上网给我带来的是工作的便捷和信息的丰富,而不是像某种疾病一样需要“诊治”呢?上网时间长,那是因为我工作需要、生活需要、娱乐需要,怎么就是“瘾”,就成了一种病了呢? 还好我是成年人,没谁送我去“戒网瘾”。但对青少年来说,上网还真有点危险,倒不是说耽误时间之类,而是你一“沉迷”,那就是“网瘾”,很可能就会被送到某个“魔鬼训练营”来一番“惩戒教育”。有人戒网瘾“戒”到病危,甚至有人“戒”掉了性命。 健康上网,人人有责。可搞这么一个网瘾标准,究竟何意?容我“以小人之心度专家之腹”,把网瘾标准定那么低,需要“戒瘾”的人自然就多了,那么网戒机构的生意不就红火了吗?据称,戒除网瘾的产业规模有数十亿元之巨呢。 因此,我高度怀疑,制定网瘾标准的专家是网戒机构的托儿。而且,这次恐怕连“酒瘾”标准也一块制定了,若不出意外,估计“烟瘾”标准也指日可待了。手握重金的投资客们,别再蹚股市和楼市的浑水了,赶紧去投资网戒、烟戒、酒戒机构吧。 (来源: 广州日报 右撇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