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衢州八月二十日电 (柴燕菲 赵晔娇)备受关注的王先龙(正厅级)一案再度出现戏剧性一幕。今天,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先龙因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被判无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贪污金额从检察机关起诉的三百万元,被判定为八百万元。
王先龙是原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他一起站在法庭上的还有,原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瑜明,原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如朋,原浙江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张瑞祖。
检察机关指控王先龙等四人“贪污六千三百一十一万元,受贿九十八万元,造成国企损失二点三亿多元”。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错综复杂,此案也被社会评为“浙江建国以来第一经济大案。”
据悉,金如朋、张瑞祖以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以及没收财产二百万元。本案中唯一女性郑瑜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二百万元。
王先龙的妻子张慧君听到宣判后,表示将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