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苏敏在网上订做的婚纱寄到了。大小正合适,蓬松的裙子正好掩住怀胎5月的肚子,她满心欢喜。苏妈妈却笑得有几分尴尬。喜的是29岁的女儿终于不是“剩女”了。尴尬的是女儿挺着大肚子办婚礼——这要放在她那个年代,永世不得抬头啊。苏敏笑眯眯地安抚道:“奉子成婚又怎了?以前要浸猪笼,现在叫‘双喜临门’,时代不同啦!” 

  每个年代的婚恋都打上了各自的时代烙印。从包办婚姻到自主婚嫁,从组织安排到网络速配,从工农兵吃香到商贾受捧……新中国成立60年来历经风雨,中国人的婚姻状况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5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北京颁布。这是新中国的首部国家大法,宣布废除包办强迫,实行婚姻自由,建立一夫一妻的新婚姻制度,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
  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解放运动。长期以来,婚姻对中国人而言承载着“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任,包办、童养媳、一夫多妻等等都因此长期合理存在。如今传统伦理突然成了封建思想余孽,新婚姻法带来的冲击和震撼是巨大的。
  国家开展了为期3年的婚姻法贯彻运动,依靠由上而下的力量,个人权利意识开始在婚姻关系中觉醒。
  “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拒绝包办、大胆追求婚姻自主的《刘巧儿》唱出了人们对新婚姻的向往。身为中国新女性典范的刘巧儿还唱出了姐妹们的择偶心声——劳模,“争一对模范夫妻立业成家”是当年老百姓至高的婚姻理想。
  虽是为爱抗争,但刘巧儿所代表的新婚姻观里,解放和进步是最鲜明的色彩,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爱情。而婚姻一旦被赋予了多重政治含义,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自主。
  组织安排曾是盛行的婚恋方式,比如给风华正茂的女青年安排历经沧桑的革命英雄。这种安排,爱情明显被忽略了,“先结婚后恋爱”——组织为你安排了最好的生活方式。
  离婚一度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象征。但由于新婚姻法引发的全国离婚潮,到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离婚案件开始强调“正当理由”,解除婚姻关系变得非常困难。
  然而不管怎样,追求婚恋自由的婚姻观已经深入人心,并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
  自由、平等的新婚姻正欲一路前行时,浩浩荡荡的“文革”却拉开了序幕。
 
  在政治挂帅的年代里,信仰和阶级成分成为婚姻的主导力量。这个时代的婚姻标签赫然写着“革命”二字,聚和散都是为了“革命”。
  相识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结婚是为了更好地“斗私批修”、积极参加阶级斗争。经组织批准后,新人们可以去拍流行的结婚照了。手握红宝书,心向红太阳,一脸浩然正气,是当时最标准的结婚照。再领一张写满语录的结婚证,办一场向毛主席鞠躬宣誓的婚礼,一对革命夫妻终于建立起一个革命家庭。
  离婚也是因为“革命”。这个年代的离婚案,基本上无关性格感情,只关乎阶级成分。一句“划清界限”、“反戈一击”,使无数恩爱夫妻劳燕分飞。
  因为阶级立场据说可以通过血统继承,所以这样的场面是极其常见的:介绍人在约男女双方见面之前,要先领双方父母到派出所去查户口卡片,以凿实各自的家庭成分。 

  乱世不谈爱情。即便是真心相爱,也要藏着掖着,因为爱情属于被批判的“小资产阶级情调”。红配红,黑找黑,也不乏主动或被动攀高枝的。在人性扭曲、价值观混乱的年代,婚姻的功能更多偏向了生存和稳定。
  这个时期的择偶排行榜上,根正苗红的军人高居榜首。
  只有当整个社会拨乱反正回到正轨时,婚姻才慢慢恢复它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文革”结束后,政治因素在婚姻中的绝对强势迅速退减,情感、人品、学识等传统因素开始重占上风。
  法制重建适时为个人意愿表达提供了最好的保障。1980年,实施了30年的《婚姻法》进行了首次修改。重大修改之一,是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条件。
  “遇罗锦离婚案”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思想反动分子”遇罗锦因生存压力结婚,平反后以“没有感情”提出离婚。是追求幸福还是忘恩负义?“遇罗锦离婚案”引发全社会大讨论。党报批判她不检点,内参称其堕落,审判一波三折,但遇罗锦最终还是离婚了。个人意愿战胜了一切。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中国大地,也吹醒了中国人的婚姻观。
 
  主动追求幸福婚姻的步伐越迈越大了。1981年,《市场报》刊登了“新中国第一则征婚启事”,征婚启事从此成为未婚男女主动出击的重要平台,并催生了婚介产业的蓬勃发展。择偶标准迅速更替。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知识得到莫大崇拜,“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成为上世纪80年代初择偶的理想对象。 

  “爱好文学”是当时征婚启事上的热词。但随着经济因素对婚姻影响的日益加大,人们的择偶观逐渐由理想主义走向务实。上世纪80年代初,结婚时有“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录音机)已叫人羡慕,到了中后期,得备齐“三大件”(电视、冰箱、洗衣机)才叫体面。人心都有过好日子的渴求,职业、家境成为择偶时的重要因子。“国营”不嫁“集体”,“大集体”不嫁“二集体”,城里残疾小伙儿能娶农村大美人的等级顺序,迅速被市场经济冲垮了。个体户这个多年上不了台面的职业,在80年代中后期的征婚市场上炙手可热。
  “谈恋爱”终于成为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刚刚,刘心武写小说,“爱情的位置”还是一个事关政治的大问题;转眼,张洁说“爱,是不能忘记的”,连婚外恋都不算个大事儿了。曾经,上海外滩情人墙挤满一对对热恋男女,浓情蜜意却连手都不敢拉一下,生怕工人联防队员随时打着手电“棒喝”。但《庐山恋》当着全国人民的面吻开了,《原野》开禁了,恋爱也不再是洪水猛兽了。这个年代时兴的恋爱模式,是看电影、压马路,牵牵小手,然后趁着月黑风高偷吻一下。
  观念虽然逐步开放,但此时中国人的婚恋观依然是比较保守的。真正破禁是在上世纪90年代。
  80年代西方文化涌入和各种思潮碰撞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到了90年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情感需求迅速膨胀。婚姻呈现出五花八门的变化,自由、情感、经济,甚至性都成为中国人重新审视婚姻的要素。
  “丁克”家庭的出现将婚姻中的个人幸福与自由抬到了极致。1980年的《婚姻法》将计划生育写入法律时,人们主动或被动地放弃了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接受“只生一个好”。“丁克一族”却打着“婚姻质量”的招牌,彻底否决了婚姻的传宗接代任务。
  经济大潮对婚姻的冲击更加明显。“万元户”早已被“大款”取代,事业、收入、户口都是择偶时的决定因素,“不能解决户口者免谈”等话语赤裸裸地出现在征婚启事上。婚礼变得越来越奢华,婚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头。90年代中期,涉外婚姻突然激增,拿婚姻作跳板出国的人为数不少。
  爱情不再神圣至上了。电视速配的出现和风靡让爱情变成了一种快餐式的游戏。性则渐渐成为公开的话题。1993年,中国第一家性用品店在北京开业。未婚同居虽然“非法”,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偷尝禁果”已经势不可当。
  对自由的极度追求和对西方性开放的误读,攻破了中国人固守多年的从一而终观念。婚外情甚至“包二奶”开始滋生,家庭暴力出现,离婚率随GDP攀升,固若金汤的中国婚姻不得不直面开放带来的种种危机——社会学家说,目前农村的离婚率甚至已经超过了城市。
  2001年,《婚姻法》再度修正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婚姻家庭的变迁。禁止家庭暴力、夫妻间相互忠实等基本原则被列入新法。
  迈入新世纪后,中国婚姻与时俱进地继续呈现新变化。
 
  婚姻的私密性和个人自由得到更多尊重。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结婚离婚不再需要到单位或社区开证明,婚检也不再是必过的门槛。中国人的婚姻终于不需要被迫地昭告天下了。
  经济对婚姻的左右能力持续上升。有房有车才能结婚吗?这个命题被无数困惑的小青年讨论了一次又一次。无论答案是与否,不争的事实是:为了终身大事,多数人俯首甘为“房奴”。
  一种全新的恋爱方式横空出世——网恋。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庞大的单身人群带来了福音。虽然在经历了无数的“见光死”后,人们终于明白网络仅仅是个载体,婚恋的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
  和以往相比,这个年代的人婚姻最为忙碌。 

  忙着相亲。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却又生在个忙碌竞争的年代,稍一蹉跎就被“剩下”了。媒体屡屡惊呼“第N次单身潮来袭”,“剩男”“剩女”们于是忙着相亲。“六人晚餐”、“八分钟约会”、“万人相亲大会”,甚至父母相亲团在全国遍地开花。有人开始怀念旧时的好了。那时钢铁厂和纺织厂团委开一场联谊会,唱唱歌跳跳舞,轻易就解决了好多对。
  忙着结婚离婚。有大龄“剩男”“剩女”作前车之鉴,涉世不久的“80后”赶紧先成家后立业。这一代人重视感觉和欲望。随意性大了,成婚速度虽快,基础却不牢固。一篇上海一对“80后”夫妇《46小时结婚,100天离婚》的报道,至今仍在网络上热传。“闪婚闪离”,“80后”的婚姻被扣上“大帽子”。
  但相比以往,现在显然是最宽容的年代。单身不婚可以是一种生活态度,未婚同居由大城市向中小城镇普及,“老少配”有了传奇,“姐弟恋”就更冠冕堂皇地进行了。至于性,当大街小巷都配上了安全套贩卖机时,这还是个新鲜的话题吗?在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里,各种形式的生活状态都有选择的自由。
  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60年来中国人心里有一个坚定不移的目标从未改变——为更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努力。(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