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动机
8月11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案,这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
2004年11月21日,一架从包头飞往上海的庞巴迪CRJ200LR支线喷气式飞机,在起飞不久坠毁,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一名地面公园工作人员和一名游客不幸遇难。
后来,相关部门通报包头空难是责任事故,12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事故调查组认为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大部分家属对此表示不满。
律师郝俊波代理空难家属赔偿案,至今已过去近5年,其间经历过一次诉讼、一次调解和三次立案不成功。
5年的曲折,郝俊波坚信 “一定会有一个说法”,他认为此案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8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案的第四天,代理律师郝俊波说,此次立案在意料之中却姗姗来迟,他为此已等待了近5年。
他透露,“目前我们已经收到了调解要求,就是本周二(18日)”。
【案件预测】
相信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
新京报:这次立案成功,是不是很惊喜?
郝俊波:这次立案成功早有心理准备,因为这次去二中院,法官们特别热情。
我当律师几十年了,从未受到过这样的礼遇,而此前三次立案都未成功。
新京报:为何受到这样的礼遇?
郝俊波:和最初受冷遇是一样的原因,可能是受到某方面的压力吧。
新京报:接下来的程序是怎样的?
郝俊波:立案庭的人把案子移交给审判庭,审判庭会通知我们证据交换或者进行调解。目前我们已经收到了调解要求,就是本周二。
新京报:有可能会接受调解吗?如果开庭审理要等多长时间?
郝俊波:如果被告的条件比较优厚,我们很可能接受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一般的案件会在两三个月内开庭审理。
新京报:此次诉讼请求的索赔数额,从1.06亿增加到1.23亿,增加部分来源于哪儿?
郝俊波:是我们的律师费和一些利息。这次我有信心法院会立案,于是就把这些都统计了出来,我们前后为这个案件大约花费了1500多个小时。
我觉得这样的成本不应该由律师承担,而应该由责任人承担。
此前,我们考虑律师费从赔偿金里出,如果赔偿金被判过少,我们决定义务来打这个官司。
新京报:那家属的赔偿金有没有增加?
郝俊波:家属赔偿金增加一些利息。
新京报:除了索赔外,遇难者家属还要求被告公布包头空难的原因及经过等详细调查报告;在全国性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上向家属道歉;在事故发生地为死难者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等。这种要求此前在国内多见吗?
郝俊波:在民事诉状中,我没有见过这样的请求。一直以来,东航只是对责任人做了一些处分,比如警告、党内记过。很多家属都不知道具体是谁的责任,他们认为正义并没有实现。
“人亡必然家破”,家属不仅仅是悲恸,他们也希望纪念曾经的幸福和灾难。
希望法院能考虑到这次事件的实际情况,它毕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里面有很多教训。
新京报:你觉得诉讼请求都能够实现吗?这么一大笔赔偿,在国内没有先例。
郝俊波:我个人认为我们全部的诉讼请求都应该得到支持,我有信心。
【介入】
坐出租车偶然找到遇难家属线索
新京报:你和你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最初是如何介入这个案子的?
郝俊波:空难发生后十几天,美国的律师从网上得到情况,发邮件给我们,询问是否愿意合作做这个赔偿案。美国有一个“长臂管辖”原则,只要和美国有某种最低联系,就可以在美国起诉。
在包头空难中,通用是美国公司也是飞机发动机制造商,因此可以适用这一原则。
新京报:然后你就开始联系家属?
郝俊波:不是联系,是寻找。我跑到包头,东航空难处理办公室告诉我们说家属都走了。我一下就蒙了,但接下来就太巧了,像老天安排的一样。
一天,我坐出租车,司机刚巧不久前拉过一个空难死者的妻子,而且还记着她家住在哪里,几单元都记着。
这位高姓死难者的妻子,恰好与包头当地的空难死者家属保持着联系,我们把包头当地的遇难者亲属全联系上了。
新京报:遇难家属为何委托你来打官司呢?
郝俊波:东航当时许诺的赔偿很少,这也是家属把案件委托给我们的重要原因。他们觉得21万就把一个活生生的人买走了,大部分家庭都觉得不能接受。
【诉讼历程】
“想到难,没想到这么难”
新京报:你们为何选择在美国加州法院来诉讼?
郝俊波:美国是两级审判制度,一般来讲地方法院对公民利益考虑多些,联邦法院考虑大局多些。此外,东航有直飞加州的航班,庞巴迪、通用也在加州有工厂。
新京报:在美国的诉讼也是大起大落。
郝俊波:是的,我们把庞巴迪、东航以及通用共同列为被告,诉讼中,被告主动提出调解。
2006年11月,和解协议签署,在这份协议中,被告同意一揽子赔偿32位原告1175万美元,平均每位死者的赔偿约合人民币300万元。
我们觉得一切都搞定了,家属们也很满意,但没料到东航随后反悔,并向法院提出案件管辖权应该在中国。随后法院中止审理,我们只好回国起诉。
新京报:东航为何反悔?
郝俊波:或许是为了显示自己不会被遇难者家属和律师摆布吧———我们对此也一直猜测。赔偿的钱都是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公司愿意赔付,东航不用掏一分钱,其他被告都满意。
新京报:美国法院中止审理,当时对你们的打击是不是很大?
郝俊波:当时,很多家属一听都蒙了。
但是,我觉得这个案子可能会结果不理想,但是不至于不了了之。
新京报:有没有想到在国内立案这么困难,近三年都没立?
郝俊波:想到难,没想到这么难。
我们两次向北京二中院提交诉状,但法院都不收材料,也不作出裁定。2008年中,我们只好转战上海。
上海一中院倒是收下了材料,我当时还想有戏了。但没过几天,他们就把材料寄回来了,一同寄回的居然还有我的名片。
我当时哭笑不得,真像分手的感觉,法院估计想说“再也不想见到你”。
【索赔金额】
“要给生命的价值定一个公正的价格”
新京报:这个案子如果成功,会对今后类似案件诉讼产生怎样的影响?
郝俊波:这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这让许多人关注了这一案件和中国的赔偿标准问题。
所以,即使法院不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我们也是成功的。
新京报:东航最初赔偿的21.1万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郝俊波:东航是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赔偿的,这个规定中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整。
但考虑到消费价格总指数变化,以及和家属谈判,最后定为了21.1万。
新京报:根据目前我国涉及空难死亡赔偿金额方面的法规,空难受害人可以获得的死亡赔偿最多不超过40万元?
郝俊波:40万规定的前提是航空公司没有过错,但本案已经公布的调查结果中,东航有严重的过错,所以不受这个规定数额的限制。
新京报:本案中赔偿要求差不多是每位家属300万人民币,这个依据是什么?
郝俊波:在美国,空难是一案一判,但通常来讲150万美元是赔偿金平均数。
我们考虑到国内的情况,折中定了这个标准。
中国的赔偿标准相比太低了,生命是无价的,但是我们要给生命的价值定一个公正的价格。
新京报:现在原告是32名,还有其他十几名遇难者,他们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郝俊波:他们都接受了东航的21万多元的赔偿,不再要求新的赔偿了。这其中,以东航的工作人员家属为多,还有一些人,不愿意再提起这件悲惨的事情,就放弃了诉讼。
有一对教师夫妻的独子遇难了,他们对我说,生活和钱对他们已经没有意义了。
【5年感受】
“这个案子有温度,背后是悲欢离合”
新京报:5年来,案子曲曲折折,有没有灰心不想干?
郝俊波:当然有,5年中很多律师加入又退出。
但我从最初接到这个案子,就觉得它非常有意义,一定会有一个“说法”,而且会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我的付出是值得的,人一生是要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的。
另外,这个案子和我代理的其他商业案子不同,它面对的不是专利、域名、商标这些冷冰冰的东西。
这个案子是有温度的,它背后都是人间的悲欢离合,我对这案子有感情。
新京报:罹难者家属对案子拖这么久是否有埋怨?
郝俊波:一丁点都没有,他们自始至终非常信任我们,而且遇到挫折时还安慰我,真的特别感谢他们。
赔偿只是一部分,要求政府公开空难调查报告,也是他们一直坚持的动力。
在这一事件中,各种信息公开的很少,我们就像在雾里,凭一点线索前行,很多家庭内心是悲愤和委屈的,空难详细调查报告应该公布,他们有得知真相的权利。
□本报记者 孔璞 实习生 薛峤 陈颖婕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