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实践证明,查处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不正之风严重、情况复杂时,要抓住典型,严肃查处,“杀鸡儆猴”,这样才能镇住歪风邪气。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增添措施,加大力度,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件查办一件、严肃处理一件,发挥查处工作的警示、震慑作用,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心生畏惧、自我收敛。
为使广大读者深入了解全市反贪工作的成效,今日起特开设专栏,陆续刊发记者专访、评论员文章、重大案情剖析等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杜仕福 实习记者 兰宜谦)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在市委、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1件47人,同比上升17.65%和14.64%。
在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贪污案18件19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43.91%和40.43%;受贿案18件18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43.91%和38.3%;挪用公款案4件7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9.76%和14.9%;行贿案1件1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2.44%和2.13%;单位受贿案2人,占立案总数的4.26%。现已侦查终结22件24人,移送审查起诉22件24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8件19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0余万元。
查办案件工作中,突出查办大要案件。今年共立大要案20件22人(要案2人),占立案总数的48.78%,同比上升25%。查办涉农涉灾案件的成效明显。剑阁、利州、旺苍等基层院相继查处了涉农贪污贿赂案件10件12人,其中涉及灾后恢复重建案件4件4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方面,突出重点。市、县区两级院共立案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15件15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6.59%、31.92%。
在抓打击的同时,市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服务灾后重建预防重点,深入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