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案。32名遇难者家属要求东方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公司、庞巴迪宇航公司及生产事故飞机发动机的通用电气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包括经济及精神损害等在内的赔偿暂定人民币1.23亿元,较此前的1.06亿索赔金额有所增加。 

  2004年11月21日,一架庞巴迪CRJ200LR支线喷气式飞机从包头飞往上海的途中坠毁。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一名地面公园工作人员和一名游客不幸遇难。东航根据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大部分家属对此表示不满。
  昨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案。起诉中,除了索赔外,遇难者家属还要求4被告公布包头空难的原因及经过等详细调查报告;在全国性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上向家属道歉;在事故发生地为死难者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等。这也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
  - 律师说法
  代理律师郝俊波:国内外赔偿标准悬殊大
  记者:此次诉讼请求的索赔数额从1.06亿增加到1.23亿,增加的部分来源于哪些?
  郝俊波:增加的主要是利息和律师费。
  记者:国外类似案件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郝俊波:美国空难的家属获赔平均是每人150万美元,而在中国,根据民航总局2006年的规定,空难受害人可以获得的死亡赔偿最多不超过40万元。
  记者:您为此还向全国人大提出过建议,建议将我国公民死亡赔偿标准从最高限额40万元提高到最低300万元?
  郝俊波:这正是这个案子的意义所在。我们希望通过建议,重新确认人命的价值。如果在美国和中国的赔偿如此悬殊,对受害者是不公平的。目前,建议还没有回应。
  - 回访
  家属:开庭时我们会去旁听
  梁先生一家是包头人,他的大姑姑在空难中丧生。他是在接到记者电话后,才得知案件已被受理。
  “我们全家人的悲伤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少。”梁先生说,大姑姑遇难后,身体虚弱的奶奶就病倒入院至今。在亲戚们的扶助下,大姑姑的亲人们熬过了艰难的5年。“最大的感觉就是累,难过……”梁先生陷入了一阵沉默,“案件在北京开庭的话,我想我们全家都会去旁听。”
  - 诉讼历程
  索赔案经历4年维权路
  2005年10月,包头空难遇难者家属将事故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庞巴迪宇航公司、航空运营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事故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共同列为被告,向美国加州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美国加州洛杉矶郡法院受理此案后不久裁决中止审理,认为案件管辖应是中国法院。案件上诉后,上诉法院维持了裁决。
  2007年11月,空难家属委托的律师先后到北京二中院、上海一中院3次递交民事诉讼状,但未获准立案。
  2009年3月16日,北京二中院收下了郝俊波等人递交的诉讼材料,但由于其中外籍原告的诉讼手续欠缺,法院当天没有正式立案。(本报记者 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