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蒲洪旭) 8月6日,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各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各市(州)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副部长、干部监督科(处)长参加了培训。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柯尊平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要切实履行职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本地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要深刻领会,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与中央、省委的要求相统一。

    柯尊平指出,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对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好选人用人职责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自觉规范用人行为,用人导向要鲜明,初始提名要规范,考察考核要准确,用人决策要民主,用人过程要公开;二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习惯在被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三是强化整治工作责任,把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督促。

    对全省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就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在我省尚属首次。开展此次培训,是我省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