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16种交通违法一律顶格处罚
2009-08-10 08:38 来源:成都晚报编辑:佚名
记者昨日从市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缓解城区道路拥堵,本月12日起,成都市交管局将采取“超常规”手段,依法严管各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拥堵、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造堵、造乱者一律顶格处罚!
据了解,此次严管治堵治乱行动,是为保障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出入城通道正常的通过性交通,中小街道的到达性交通以及城乡接合部的正常交通秩序。“我们将针对造堵、造乱交通违法的特点,采取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现场执法、固定电子警察抓拍与流动电子警察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查严处。”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获悉,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将是此次严管治堵治乱行动的重点整治方式。
此次治堵治乱行动,交警将采取“超常规”手段,造堵、造乱者一律顶格处罚!对机关、学校、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长途客运企业所属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后一律抄告到其所在单位;对被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一律先学习交通法规后进行处罚;对阻碍、妨碍交警执法的,一律给予行政拘留,造成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16种违法行为将顶格处罚
●下列影响交通秩序或造成交通拥堵的,一律给予罚款、记分的顶格处罚:
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2、不按规定掉头;3、违禁左转;4、路口随意变更车道;5、逆行;6、遇前方路口交通堵塞进入路口通行的;7、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8、不按规定让行;9、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除事故现场,妨碍交通的;10、不按规定超车;11、社会车辆侵走公交车专用车道;12、违反灯光信号(闯红灯)。
●下列危及交通安全的,一律给予罚款、记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直至行政拘留的顶格处罚: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超速行驶;3、无证驾驶机动车;4、超载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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